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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动力蓄电池拆卸、储存、拆解、检测和再生利用将规范——
新能源汽车向全面清洁化又迈出一步
作者:吴博峰


    ■吴博峰
  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问题终于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1月8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对废旧动力蓄电池、企业布局与项目建设条件、规模、装备和工艺、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要求、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和职业教育等方面予以规范。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扶持,新能源汽车发展进入快速发展期。虽然成绩喜人,但是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暴涨,随之带来的动力电池的报废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在此情形下,新能源车动力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已经成为当务之急。“目前新能源汽车电池类型主要有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燃料电池。铅酸电池因其成本较低,且能够高倍率放电,不少低端车依然使用铅酸电池。但铅酸电池在生产和回收过程当中,如果方法不当可能造成污染;锂电池在生产、回收方面则相对更加绿色环保。”江淮新能源汽车北京天通瑞贸易有限公司维修员蓝垚向《中国消费者报》介绍道。
  众所周知,废旧电池的危害主要集中在其中所含的少量重金属上,如铅、汞、镉等有毒物质,如没有相应政策法规加以约束,这些废旧电池就如同一块块“定时炸弹”。
  事实上,回收动力电池的技术路线非常复杂,目前大部分国家尚未建立有效的回收利用体系。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要求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进行废旧动力蓄电池拆卸、储存、拆解、检测和再生利用等,并积极参与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作。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作出规范。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应依据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参考新能源汽车和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提供的拆卸、拆解技术信息,严格遵循先梯级利用后再生利用的原则,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动力电池的回收和利用不应该成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制约因素,我国除了在提高其安全性能及使用寿命方面进行更好研发外,更要注重对废旧电池中的有毒重金属元素进行回收,以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国家科技部 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特聘专家王秉刚对《中国消费者报》说。
  蓝垚表示,当车用动力电池容量衰减至满量的70%以下时,电池续航里程便会明显减小,也就意味着电池寿命接近尾声。若不能对动力电池系统加以有效回收再利用,则将使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与环境矛盾日益突出,给生态环境与人类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同日,工信部还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则指出,对申请符合《规范条件》的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审核和现场核实确定企业名单。进入名单的企业要在每年第一季度结束前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发展年度报告》,对年度规划目标,以及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研发能力、生产能力与质量保证能力、实际产能、产品销售应用等方面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上报。
  不难看出,两个文件以“组合拳”的形式出台,意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规模化、全面化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对此,王秉刚表示,现在各大汽车厂商其实已将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纳入自己工作范围,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不仅是对电池回收,而是对整个新能源汽车生产环节方面要求更为严格、全面。不难看出,新能源汽车正在朝全面清洁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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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汽车·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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