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日前,记者从辽宁省卫生监督局获悉,2015年辽宁监管放射诊疗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双双取得显著成效,除了普查医疗机构、人员及诊疗过程存在的问题,还对相关单位罚款62万余元。
据悉,按照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在省卫生监督局的具体指挥下,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积极开展了2015年“蓝盾四号行动——放射诊疗 蓝盾护航”专项行动,共监督全省放射诊疗单位2986家、放射诊疗设备5392台、放射工作人员12215人,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辽宁省卫生监督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有16家放射诊疗单位未取得许可证而开展放射诊疗活动,18家超范围开展放射诊疗活动,74家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和机房进行检测,86家未按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45家未按规定进行个人健康监护,36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针对上述被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部门已下达监督意见书,警告127家,给予罚款12.47万元。
同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辽宁省卫生计生委暨省卫生监督局认真组织实施,圆满完成了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辽宁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检查医疗机构19641家,全面覆盖了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抽检了10家医疗机构的口腔诊疗器械和148家医疗机构的血液透析用水,合格率分别为100%和96.62%,查处案件458起,罚款50万元。
辽宁省卫生监督部门通过专项检查,及时查找了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工作的薄弱环节,有力地推动了消毒隔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