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万晓东)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的《食品安全法》,切实维护经营环节食品安全,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实施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销售“三证合一”。
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食品经营业态互相渗透、互相融合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实行“三证合一”能够打破分段、分品种监管的旧格局,对多种业态混合经营实行有效监管。
食品经营许可既是食品市场的准入关,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基础,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半成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11个类别。
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卫生许可证》停止发放。食品经营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期间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到期延续或自愿申请换证,可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核发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