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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人寿投资冒进栽跟头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记者 聂国春
  近日,曾在2015年底连续举牌3家上市公司的中融人寿,目前浮亏近2亿元,收到了保监会禁止增加股票投资的监管函,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根据数据,中融人寿举牌天孚通信、鹏辉能源、真视通3只股票的累计交易均价分别为每股96.19元、103.61元及102.46元。而截至25日收盘,这3只股票的收盘价分别为74.24元、103.13元及75.67元,天孚通信和真视通的浮亏分别为22.82%、26.15%,中融人寿总体浮亏近2亿元。
  保监会25日发布的监管函称,鉴于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三季度末和四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15.95%和74.62%,偿付能力溢额-23.49亿元和-2.82亿元,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根据《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业务的通知》(保监发〔2009〕45号)有关规定,责令估算即日起不得增加股票投资,并采取有效应对和控制措施,切实防范投资风险。在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规定后,需向保监会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开展新增股票投资业务。
  中融人寿2014年年报显示,其2013年底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2.36%,2014年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0.71%。公司官网显示,截至去年二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5%。目前的偿付能力不足,被市场普遍解读为在去年股灾后增持潮、举牌潮中,公司被深套其中的结果。
  尽管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险企投资风险总体可控,但在专家看来,消费者还是要谨慎购买那些高现价的理财型保险产品。
  据了解,这类产品的本质存在风险错配,以新增投资款补偿到期兑付要求,一旦发生挤兑,很有可能产生较大的流动性危机。另外,类似的高现价产品对保险公司自身而言并无明显的盈利效果。中小保险公司主要是希望通过类似产品的发行获得资金支持,并形成资金池,以寻找能带来高收益的投资标的,其本质类似杠杆行为。但高现价产品本身对保险公司而言并不是盈利型产品,甚至容易出现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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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版: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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