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建纲 记者贾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购置私家车也成为普通消费者一项较大的生活支出。为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避免掉入消费陷阱,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丰台工商所结合近期群众投诉举报焦点,特发布以下五点消费提示。
一、网络信息莫轻信,口头承诺勿轻听。
购车网站上看似诱人的网络广告往往暗藏低价陷阱,如“优惠2万元”“赠送1万元大礼包”等网络信息的发布者难以确定,易造成监管真空,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难保证。
“先交钱,后返还”“所交车款包括代办全险”等口头承诺,易造成“口说无凭”不认账或承诺人无法联系的情况,所有交易内容均须落实到合同条款上。
二、判断公司何性质,中介还是4S店。
在与售车公司签订购车合同之前,应先从现场办公条件、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有经销代理协议、职员分工等方面判断该公司是直接销售汽车的4S店还是汽车销售中介公司。正规的4S店,一般仅销售一个品牌的车型,规模较大,可出示汽车生产企业的经销代理协议,所签的交易合同一般为“购车协议”而非“购车服务协议”。
丰台工商所提醒消费者,汽车中介公司会收取一定数量的服务费,为减少税收成本,该款项不开发票,而是通过绑架装饰费用、代办保险购置税等方式变相收取。
三、协议条款看仔细,先签协议后缴款。
消费者应仔细通读合同条款,特别注意合同最后一行或者最后一页的小字补充条款,如“自选装饰需客户自行缴纳”“油卡选项初始余额为零,需要客户自行缴纳,首次充值可九五折”等,可能出现与口头承诺内容完全不一致的情况。
不要相信口头承诺。一旦出现交易纠纷,仅书面材料可作为证据发挥法律效力,口头承诺使消费者难以维权。
四、赠送承诺留证据,钱款交易要理明。
建议消费者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尤其是涉及到较为关键的优惠承诺时,最好录音录像留取原始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另外,在向公司缴款时,尽量采取刷卡等有第三方证据的方式,现金交易无痕迹;养成索证索票的习惯,并留存相关票据,切勿盲目缴款。
五、科学维权多途径,齐心协力事办成。
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应保持冷静,可以向当地市场主办方反映,争取协商解决;或者向属地工商所或者拨打12315投诉,申请行政调解;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途径解决,必要时也要请求公安部门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