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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红盾网剑专项行动责令整改网站148个
作者:王文郁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记者从辽宁省工商局了解到,去年7月到11月,在为期5个月的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中,辽宁省工商系统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责令整改网站148个,关闭网站8个,已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2个。
  据辽宁省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有关人士介绍,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以健全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为基础,以维护网络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为落脚点,以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强烈的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儿童老年用品、农资及其他具有各地特点的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为重点,对违规违法网站进行了查处。同时,还开展了网站“亮照亮标”工作。
  辽宁省工商局表示,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判定入库网站9972个,核发电子标识776个,网上检查网站27717个,实地检查网站经营者1782家,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08条,责令整改网站148个,关闭网站8个,已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2个。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宣传了法律法规,督促指导了平台责任义务的落实,打击了网络违法行为。
  近日,辽宁省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为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落实责任义务,营造公平竞争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向广大电商经营者发出守法、诚信经营倡议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不虚假宣传,不销售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商品,不侵犯知识产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妥善处理消费纠纷,不推诿、不敷衍、不扯皮、不拖延,杜绝在格式合同条款中排除或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7日无理由退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社会各界提出的合理意见及建议,杜绝逃避检查,开展平台内商品和服务信息的检查监控,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采取电子签名、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安全性以及数据的真实性;坚决反对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利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抵制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以及用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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