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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购车纠纷多 预付式消费风险高
吉林省消协发布第一季度投诉分析
作者:何晓静 李洪涛


    ■何晓静 本报记者 李洪涛
  4月12日,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2016年第一季度投诉情况分析,全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投诉咨询4614件,其中投诉1402件,解决1318件,投诉解决率94.0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1.81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17件,加倍赔偿金额2.24万元。
交通工具投诉量上升3倍
  今年第一季度,吉林省各级消协组织受理的交通工具投诉量同比上升3.4倍,成为本季度投诉热点,此类投诉主要集中在商家扣留车辆合格证、强制消费、销售欺诈等方面。
  1月11日,延吉市消费者鞠先生在某4S店订购了一辆家用汽车,在自行办理了汽车贷款并缴纳首付款准备提车时,被告知4S店还需要收取消费者贷款手续费4000元、车辆保险续保押金5000元,否则不能提车。鞠先生认为车辆贷款手续是自己办的,4S店并没有提供服务,怎么能收取手续费?续保押金意在强制消费者下一年继续购买该店代理的保险,属强制消费。双方协商不成,鞠先生向延吉市消协投诉。
  该案例集中反映了贷款购车时消费者遇到的典型问题,一是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二是搭售保险已成汽车销售行业“潜规则”;三是强制收取贷款手续费。
预付式消费警惕商家跑路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模式不仅使经营者在短时间内回收了流动资金,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一定的便利和实惠。但是,这种新兴消费市场较为混乱,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屡见不鲜。
  2015年11月,长春市消费者王先生在某饭店办理一张储值卡(存1000元,赠100元),办理后还没消费,就发现该饭店贴出停业告示。王先生想要退卡,却无法联系到该饭店负责人。
  吉林省消协工作人员表示,在受理此类投诉时,消费者往往因缺少书面证据(消费凭证、消费记录等),仅凭协商或消协调解无法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造成消费者维权法律依据缺失、索赔诉求难以实现的困境。如遇商家恶意卷款潜逃,消费者很难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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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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