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向陌生的词汇“干细胞”渐渐进入公众视野。“骨髓造血干细胞移植”“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移植”“脐带血储存”……很多与干细胞相关的新闻报道见诸各媒体。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干细胞”都可用于临床治疗,目前仅“造血干细胞”应用技术成熟。
随着干细胞的关注度日益提高,某些机构开始混淆各种干细胞的概念,甚至利用获得医疗准入的造血干细胞的概念去包装其他未获得医学准入的干细胞而进行公开的商业炒作,从而造成孕产妇的迷惑,甚至造成产妇及产妇家庭权益受到侵害。
例如三年前,昆明市民张女士患有结肠癌晚期,经咨询后,某干细胞公司工作人员声称该公司解决一般的癌症没有问题,如果不去他们那里就没有希望了,最坏的结果也可以带癌生存至少10年。张女士的丈夫卖掉住了几十年的房子,凑得36万元,支付给该公司注射了三剂胚胎干细胞。然而,张女士的病情并未好转,三个月后去世。另外,一位石家庄的患者也称向某干细胞公司公司汇款24万用于注射胚胎干细胞。山东一家储存机构是从产妇胎盘中提取造血干细胞进行保存,工作人员称,胎盘造血干细胞不仅可以治疗多种疾病,还可以美容养颜、抗衰老。而胎盘造血干细胞目前不能用于临床,即使存储,真正患病的时候便没用了。
据悉,在2009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中提到,除了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被批准可以用于临床治疗外,其他干细胞均排除在外,也就是说,除了造血干细胞外,储户在干细胞库储存的其他类别干细胞根本无法使用。目前,干细胞的成熟应用,主要是在治疗恶性血液病方面,而用于治疗恶性血液病的干细胞为造血干细胞。造血干细胞的来源主要有三个:骨髓、外周血、脐带血。
任何干细胞,储存不是目的,使用才是目的。简而言之,有医学临床价值的干细胞才有储存的意义。那么,什么干细胞才有储存的意义呢?
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中,明确了仅有造血干细胞是获得国家许可用于临床的细胞,治疗血液系统和免疫系统的疾病。
按照准入的基本原则“同源性”,即来源于血液用于血液,造血干细胞的来源获得准入的只能是骨髓、脐带血和外周血;其他来源如社会上炒作的脐带和胎盘都是人体组织而非血液,都不具备准入的条件。
同时,根据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印发《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开展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且必须确保有合法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来源,只能接受具有《血站执业许可证》的正规脐血库提供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也就是说,储存在其他非正规干细胞库的任何类型的干细胞,在万一需要使用时,根本无法获得临床医院的合法使用。
(章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