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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9项措施提升消费品质量
作者:徐璐 万晓东


    ■徐璐 本报记者 万晓东
  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质量供给,强化质量监管,激发市场活力,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自6月起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2016年天津市消费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出台9项措施提升消费品质量。
  此次行动以“提升消费品质量、改善消费品供给”为主题,以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纸杯、内墙涂料、一次性卫生用纸和餐具洗涤剂等14类消费品为重点,推进一批消费品生产企业实现“同线、同标、同质”,推动创建一批消费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整治一批消费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宣传一批国货精品和民族品牌,力争使上述14类重点消费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
调查重点产品生产企业
  天津市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辖区内的14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本区域内相关生产企业数量和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种类(类别)、执行标准、获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监督抽查情况、日常巡查记录、不合格商品处理情况、质量违法行为情况等。
督促企业公开执行标准
  逐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将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自主制定的企业标准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自我声明公开。
帮助企业提升质量保障能力
  加强消费品标准资源和标准信息共享,免费公开天津市地方标准文本,并针对企业的不同需求,提升为消费品生产企业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宣传法律法规,帮助企业提升质量保障能力。
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
  进一步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计划开展婴幼儿纸尿裤、婴幼儿服装等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并做好所发现风险问题的其他后续处置工作。加大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强抽查结果信息公开,严格抽查后处理工作。
打击电商领域制假售假
  加大对电商生产企业的帮扶力度,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对涉及电商领域相关消费品质量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根据收集的投诉举报线索,严厉打击电商领域消费品制假售假行为。
开展消费安全“三进”活动
  通过开展宣传、受理投诉、接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实物对比展示、播放视频资料等方式,“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向消费者宣传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通报消费品抽查结果
  将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纸杯、内墙涂料、一次性卫生用纸和餐具洗涤剂等14类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
开展质量管理活动
  推动质量管理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促进消费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组织举办质量攻关操作实务培训、质量攻关评审专家研讨会、质量攻关项目整理与发表等形式多样的培训。
组织“实验室开放日”活动
  确定天津市质检院、市计量院、市纤检所为实验室开放单位,邀请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普通消费者参与“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安排专家现场咨询、答疑,提高社会公众质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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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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