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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消协购买保险产品三注意
作者:万晓东


  本报天津讯(记者万晓东)近期,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在全市开展了保险行业消费评议和专题投诉活动。活动中,天津市消协组织专家团队,对185份人身保险合同进行分析,依据相关法律,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全面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向涉及的保险公司提出完善建议。天津市消协召开通报会,发布了寿险保险合同6大共性问题:服务说明不完整、不全面;保险合同构成表述不全面;保险公司未完全履行格式合同提供者应尽的法定义务;保险条款部分内容缺失或约定不清;保险合同中存在显失公平的免责条款致使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保险合同内容部分顺序安排不合理。
  日前,21家保险公司向天津市消协进行了专函反馈,感谢天津市消协对保险行业的监督和点评意见,表示将对所使用的合同文本进行分析排查,切实维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部分保险公司还提供了修改后的新版合同。
  天津市消协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注意三方面事项。首先,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特别是有关“保险责任”“除外责任”“退保损失”和名词解释等内容,对不理解的条款和内容,要及时向工作人员咨询,不能盲目签订合同;其次,切勿轻信口头承诺,对于销售人员承诺的内容要在合同中写明,如果合同中未涉及相关承诺,消费者可以拒绝签字,或者由销售人员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后再行签署;再次,在犹豫期内,消费者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申请,保险公司扣除工本费外应退还投保人全部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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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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