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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宽带屡被投诉消费者权益不能当儿戏
作者:李青山


    ■本报记者 李青山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了解到,仅2016年5月一个月的时间,广东省消委会收到关于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宽带)的投诉就有9件。
  其中,消费者陈小姐去年12月报装长城宽带时,商家称缴纳150元押金后可以获得大麦盒子的使用权,但宽带安装后近半年时间,商家一直以缺货为由未兑现承诺。今年5月4日,陈小姐再次到店索取大麦盒子,却被告知活动已经结束,只能购买使用。
  消费者吴先生2014年与互联宽带签订3年使用合同,2015年该宽带公司在吴先生所住片区被长城宽带收购。今年5月7日,吴先生家里开始断网,其多次向长城宽带客服反映,但始终没有人来维修和处理。
  消费者陈先生反映长城宽带不仅网速不达标,而且从2015年12月至今网络已经中断半年,其多次申请退款始终未得到答复。
  消费者黄先生投诉称办理长城宽带业务后,无法上网,致电长城宽带投诉无人受理。
  消费者赵先生今年5月19日中午13时许,以1480元价格购买了长城宽带一年100M服务。当天下午14时许,网络开始断网直到现在仍未恢复。赵先生要求退款也没有得到答复。
  广东省消委会工作人员在接到上述投诉后,立刻联系长城宽带,但长城宽带态度消极。经广东省消委会多次催办,该公司最终回复有6位消费者投诉已处理好,但广东省消委会回访时消费者普遍表示对长城宽带的处理意见很不满意。广东省消委会已将回访消费者的情况再次反馈给了长城宽带,要求长城宽带作出妥善处理。目前,所有案件仍在督办跟进中。
  广东省消委会副秘书长杨淑娜指出,近期消费者对长城宽带投诉较多,问题主要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承诺赠送礼品,拖延交付直到活动结束再拒绝兑现;断网后,消费者要求处理或退费迟迟不予明确答复;无故断网、网速不达标,处理和退款进度缓慢。
  杨淑娜认为,长城宽带应当听取消费者诉求,稳定用户,然而,长城宽带不但服务不到位,对消费者的退费要求也一再拖延处理。由于长城宽带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协议,不能给用户提供正常服务,消费者有权在合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受影响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长城宽带退还网费或者采取恢复网络等措施。
  广东省消委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罗卫光表示,长城宽带对消费者的诉求一再拖延,退网不退费的做法折射出其内部管理运作系统的不完善,更反映出其不重视用户体验、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实。企业若只是片面追逐效益而罔顾消费者权益,以牺牲品质与信誉为代价将得不偿失。面对企业的失信行为,消费者可运用合法维权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也可运用舆论监督等多种力量,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
  广东省消委会将视事态发展情况进一步采取约谈企业、提请监管部门调查查处、支持消费者起诉等方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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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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