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中国皮革协会发布《貂、狐、貉繁育利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国皮革协会毛皮经济动物养殖委员会主任黄彦杰指出,《规范》吸取了欧盟、加拿大和芬兰的有关规定内容,在人员要求、场区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并且提出更高的要求,基本和国际接轨。为了确保《规范》的顺利实施,将在中国毛皮经济动物养殖5大省份(山东、河北、辽宁、黑龙江、吉林)对标准进行广泛宣传和推广。该《规范》设定1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国家林业主管部门仍按《毛皮野生动物(兽类)驯养繁育利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对貂、狐、貉养殖企业进行要求和监督检查,新建或改扩养殖场所,须执行《规范》。
中国皮革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玉中指出,作为行业的桥梁和纽带,中国皮革协会将继续做好调研和协调工作,在各养殖省份积极宣传《规范》,并做好貂、狐、貉养殖数量统计工作,每年择机向养殖行业发布预警信息,确保行业上下游信息对称。 (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