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一女子在网上注册成为某投资项目的白金会员,又以购买电子币的方式引诱其他网友加入,共发展6级88名下线。6月15日,胡某和其下线胡某峰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2年6个月。
40多岁的胡某(女)于2012年经群友任某(另案处理)介绍,了解到了“英皇建富投资项目”。该项目称为废旧轮胎再利用、黄金珠宝买卖、电影基地投资等,投资地多在国外。一般人只要缴纳会费成为会员,就可以每天有一定比例的回报,交的会费越多,会员等级越高,回报和分红也就越多,到100天就可以实现翻倍。眼看着坐在家里就可以收钱,胡某怦然心动,当即向任某交了2.1万元,完成一系列网上注册。
后来又由任某推荐,胡某也成为了该平台的“白金会员”。胡某先后以自己儿女和朋友的名义注册会员,投入近10万元。可直到案发,她非但没有实现自己的发财梦,投入的资金也变成了所谓的价值几十万的虚拟货币。
另据胡某供述,除了上述所谓的盈利方式外,会员还可以通过发展下线来赚取动态奖励。注册新会员需用现金从网站和老会员处各购买部分虚拟货币,老会员则通过出售虚拟货币折现。为了刺激会员发展下线,平台还组织部分会员赴国外进行“考察”,以增强会员对该平台的信心。
为此,胡某又通过朋友介绍,发展胡某峰(男)作为自己的下线,胡某峰又发展了其他下线。经查明,胡某和胡某峰分别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会员达6个层级88人、5个层级87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胡某峰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电子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具体情节,法院一审判处胡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胡某峰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朱志庚 袁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