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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各地要扎实做好互联网广告监管
作者:冯松龄


  本报讯 7月26日,为依法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暂行办法》,扎实做好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通知》指出,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暂行办法》的重要意义。《暂行办法》从互联网和互联网广告行业的实际情况出发,突出互联网广告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可操作性,立足于准确认识和把握互联网广告与传统广告的“同与不同”,着重解决基层监管执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对《广告法》的各项规定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规定了互联网广告各活动主体的义务与责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通知》要求,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开展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互联网广告活动主体的宣传培训力度,切实增强自律意识;做好向全社会宣传普及《暂行办法》,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实施《暂行办法》,扎实做好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暂行办法》公布施行为契机,在已有的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基础上,加快推进“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和“协同管网”,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扎实做好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执法;狠抓案件查办,形成有力震慑;提升信息技术水平,实现“以网管网”;注重督促指导,确保落实到位;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通知》还规定,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的有关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要及时报告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
  为了依法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工商总局于2016年7月4日正式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冯松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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