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广春 本报记者 王文郁
辽宁省鞍山市为进一步巩固“无传销市”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7月19日召开的打传工作会上,安排部署了于7月20日至9月20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鞍山市有关方面了解到,今年以来,鞍山市打传办按照省、市两级工作重点,较好地开展了打击传销工作,强化打击传销的宣传、防控、打击、惩处、教育“五位一体”机制建设,巩固了建立“无传销市”的目标的成果。
打传纳入综治考评
据悉,鞍山市政府打击传销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打传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39个,下设三县、四城区、四个管委会,有1144个社区(村)、近7000名义务监督员;成立由8人组成的专职打击传销大队(公安经侦支队),全市打传工作实现了机构独立化、打传制度化,打击传销工作调度更顺畅,打击传销更有力度,效果更加明显。
从2008年开始,鞍山市在辽宁省率先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综治范畴,综治办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鞍山市打传工作还纳入到地方党委政府重要日程,加强统一指挥调度,坚持做到“四个纳入”“六个到位”。“四个纳入”即把打传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到党委、政府的工作日程;纳入到综治管理创新考核体系之中;纳入到政府财政预算体系之中。“六个到位”:一是提高认识,组织到位;二是责任落实,措施到位;三是突出重点,打击到位;四是积极防范,宣传到位;五是加强管理,维稳到位;六是狠抓落实,督查督办到位。
由于工作制度、措施等针对性强,各项工作得以有效开展,传销活动和传销人员在鞍山市已经绝迹。
激发群众参与打传热情
今年年初,鞍山市为了加强打传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了打传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并报市政府领导审批,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市打传办及时制定下发了《鞍山市2016年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鞍山市2016年打击传销宣传工作实施方案》。4月11日,鞍山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全面推进打击传销工作。会上,市政府打传领导小组领导总结了2015年打击传销工作,部署了2016年打击传销工作。
与此同时,鞍山市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打传办组织在大商新玛特、国际明珠大厦、乐都汇、219公园、玉佛山、大润发超市等场所开展了打击传销定点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现场讲解、播放禁传法律法规和发放传单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发出打传倡议,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利用户外电子屏、横幅、标语、挂图等途径进行宣传,将防范传销工作的关口前移到农村。
为推动全市打传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发挥打击传销宣传活动的重要作用,从源头上做好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鞍山市还于4月10日至6月20日,开展“远离传销,共建和谐”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发社会对打击传销工作的广泛关注,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传销的辨识力和警惕性,构筑了宣传舆论防线;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平台,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到创建“无传销市”活动当中,使传销活动在鞍山市范围内无落脚之地。
部署专项行动集中打传
在强化联防联打确保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发挥效能的前提下,鞍山市多次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对节日期间打击传销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春节期间的打传工作重点和任务标准。加大对商场超市、公园景区巡查力度,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开展入户调查、检查房屋出租户等多种途径,全面收集房屋出租户的信息,深层次了解掌握流动人口动向,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进行全面登记管理。
为巩固鞍山所取得的“无传销市”成果,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鞍山市打传办安排部署于7月20日至9月20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严防传销回流;加强督导量化考核,对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进行考评,并作为年终综治考评一项重要内容;凡是存在新进入传销人员问题、且1周内未发现或打击较慢的,在综治考评中该项不得分或扣除全部权重,直至“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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