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8月9日,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公布了今年第二季度电视机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金正”的1批次液晶电视机被判定不合格。
今年第二季度,成都市工商局对该市成华区、崇州市、金牛区、大邑县等区域内的部分家电专业市场、家电经营部销售的电视机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检。
本次抽检委托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承检,主要对电视机的标志和说明书、防触电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触电危险、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绝缘要求、元器件、端子、外接软线、电气连接和机械固定、稳定性的机械危险、防火、电源端传导骚扰电压、30MHz-1GHz辐射骚扰场强、1GHz以上辐射骚扰场强、天线端骚扰电压、电信端传导骚扰电压、谐波电流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抽检结果显示,标称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金正”液晶电视机样品(规格:9325;生产日期或批号:2015.6.23),被检出标记和说明书、30MHz-1GHz辐射骚扰场强项目不合格。
据介绍,辐射骚扰场强是指设备在工作时向空间发射的电磁波骚扰。检测该项的目的主要是考核设备在正常运行时所产生的无线电干扰是否过大。如果该指标超出一定的限值,在使用过程中就会对周围电子设备的正常工作产生干扰,引起设备或者系统性能降低,严重的还会对靠近的人体产生一定的危害。
成都市工商局表示,工商机关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