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智宇 记者吴采平)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获悉,今年上半年,武汉警方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4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0余万元。
今年3月8日凌晨,武汉警方接到消费者李先生报警,称其在某网络平台上投资33万元后,瞬间被人转走,分文不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业性很强,多人参与、分工协作,警方查处也需要联合作战。”武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五大队大队长易文翔介绍,接警后,刑侦、经侦、内保、网侦等多警种迅速介入,组建侦办专班。仅2天后,通过对涉案账户的分析研判,专班民警就在武汉市武昌区卓刀泉路附近某网吧内将张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过深挖,专班民警赶赴湖北省咸宁市,将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的魏某等2人抓获。目前,涉案资金已全部追回。
记者获悉,武汉警方正筹建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预计将于下半年建成运行。易文翔介绍,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将设立综合协调室、警情处置室、警银联动室、警通联动室、信访投诉室,外加一个直属侦查大队,同时将整合银行、运营商、第三方支付平台数据,构建反电信网络诈骗大平台,实现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的预警、管理及止付挽损。
武汉市公安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9类电信网络诈骗手段。
1.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以涉嫌犯罪为由,要求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
2.冒充熟人以借钱、提拔等理由,要求将资金汇入指定账户。
3.冒充航空公司客服人员以“航班取消”为由,诱骗购票人员汇款。
4.发布虚假转让信息,以“先款后货”为由诈骗;购物网站或网店以系统故障为由,要求受害人填写银行卡号和密码,盗取资金。
5.发布虚假招聘兼职信息,以交纳费用为由诱骗汇款。
6.谎称开展“积分兑换”等活动,要求受害人在其提供的网页内输入银行卡号、密码,转走资金。
7.通过不法手段购买个人信息,复制银行卡盗刷。
8.盗用受害人QQ,要求其QQ好友向其汇款。
9.冒充银行客服群发消费信息,诱骗当事人与“银联中心”联系后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