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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钟楼奶糕”谁傍谁?
作者:钰子 周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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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万鸿牌奶糕(左侧4支)与钟楼牌奶糕(右侧4支)外包装近似。
■钰子 本报记者 周余涛 文/摄
  钟楼堪称陕西省西安市的地标性建筑,在当地家喻户晓。也许正是这个原因,西安市场上出现了两种带有“钟楼”字样的奶糕,包装相似,让消费者眼花缭乱。
  近日,刘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自己每年都会购买些钟楼奶糕放入冰箱,降温防暑,但今年发现西安市场上竟然有两种“钟楼奶糕”,价格也不一样。
  带着刘女士的疑问,记者来到了西安市小寨商圈,在小寨十字路口东北角,发现有商贩在销售两种不同的“钟楼奶糕”。一种外包装标注“钟楼奶糕”和“钟楼奶糕,一生好味道”;另一种外包装标注“回忆中的钟楼”和“难以释怀的味道”。两者外包装相似,且都使用了钟楼图片,但前者的商标持有人为西安钟楼冷饮食品有限公司,授权生产公司为汉中科润速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后者的制造商为西安万鸿食品有限公司。
  针对此事,西安钟楼冷饮食品有限公司罗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公司属于“钟楼”系列产品的商标持有人,钟楼牌奶糕雪糕在包装袋的左上角标注有“陕西省著名商标”“西安市著名商标”字样,目前授权西安钟楼企业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该商标。
  西安钟楼企业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成经理告诉记者,由于汉中市水质比较好,为保证钟楼牌奶糕雪糕的质量,该系列奶糕雪糕产品由汉中科润速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汉中市生产。钟楼牌奶糕雪糕已经生产了60年,万鸿牌奶糕与其没有关系,不属于“钟楼”商标的系列产品。
  随后,记者来到西安万鸿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谢经理表示,该公司从去年开始生产万鸿牌奶糕,该产品不是“钟楼”商标系列产品。
  钟楼牌和万鸿牌奶糕外包装相似,是否会让消费者混淆两种奶糕?万鸿牌奶糕是否涉嫌傍名牌、商标侵权?针对这些问题,谢经理表示,对于外包装,该公司申请了专利,包装袋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授权公告日为2016年2月10日,不存在模仿问题;包装袋标注的“回忆中的钟楼”这几个字也属于广告语,没有侵犯其他产品商标权。
  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舒慧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无需实质审查即可授予,同时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也就是说,即使万鸿牌奶糕外包装设计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也不足以否定该外观设计与其他知名商品特有外包装设计具有近似性,但万鸿牌奶糕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需双方进一步举证并由法院认定。
  舒慧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舒慧认为,万鸿牌奶糕与钟楼牌奶糕外包装非常相似,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其广告语也有诱导的作用,使消费者容易把万鸿牌奶糕和具有60年历史的钟楼牌奶糕混为同一种产品。据此,万鸿牌奶糕涉嫌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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