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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方式 铲除滋生土壤
辽宁鞍山立山区打击传销动真格
作者:汤玲 王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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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鞍山市立山区“打击传销共建和谐社会”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汤玲 本报记者 王文郁 文/摄
  多年来,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成立了由区政法委、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多个部门、近百人参与的常年联合小组,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传销活动。据不完全统计,立山区共出动人员12200多人次,捣毁传销窝点263个(处),查获没收用于传销的服装、化妆品、笔记本以及大批日常生活物品。近年来,立山区将集中打击与日常打击相结合重创传销,使流入辖区的传销人员大大减少,为此获得了辽宁省无传销县区和鞍山市打击传销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提高认识 增强打传工作的责任感
  早些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立山区地处鞍山市城乡接合部的区域位置,在此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并通过欺骗、甚至暴力胁迫等手段引诱不明真相的人加入其中并强制扣押证件、钱财和实行精神控制,由于传销具有典型的“经济邪教”性质,因此对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也影响到附近群众的正常生活,市民对此怨声载道。
  立山区领导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多年来坚持每月召开专项打击传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打击传销工作。全区始终把打击传销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主管区长亲自主抓,成立了由副区长牵头,综治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监察局、城建局等相关部门一把手组成的打传领导小组,细化了各部门责任,由区政府打传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工作,极大地加强了打传工作的协调力度。领导小组经过精心研究部署,制定了街、镇为打传主体,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行动方案,建立了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到现场指挥、社区群众全员参与的打传工作机制,确保了全区打传工作的有效开展。
强化防范 铲除传销滋生土壤
  针对传销隐藏在城乡交界处,立山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打传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街道社区村组一包到底。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遏制传销。
  打传防传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立山区把社区、志愿者等民间力量与执法的专业力量相结合,强化对基层传销活动的防范能力。在对出租房屋的管理上,凡是区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出租房主在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由供水、供电、供燃气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三断”(断水、断电、断燃气),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应。同时,对出租房主进行经济处罚,罚没款不能及时到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使出租房主不敢出租给传销者。
  为了帮助群众加强自觉抵制传销的意识,立山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全方位、多形式宣传传销的欺骗本质及社会危害,提升了群众自我防范自觉抵制的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打传氛围。立山区充分利用社区平台,一方面发挥楼长、打传义务监督员的宣传作用,向居民宣传传销的社会危害和政府打击传销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发动社区居民开展自我教育,让居民说自己的身边事、讲自己的亲身感受,把打传的政策和常识渗透到居民的生活中。
  立山区还印发大量《关于严厉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的通告》《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给出租房主的一封信》和《倡议书》等宣传材料,在全区重点场所进行张贴和广泛发放,并在鞍山当地媒体对打传集中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全面报道。
积极探索 完善打传工作长效机制
  完善的制度是确保打传工作取得实效的有力保障,立山区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制度的建设,建立起一级抓一级的岗位责任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应急预警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举报奖励机制、部门区域协作机制。
  针对近年来传销组织更加严密、层级分工更加明确,呈现出组织骨干职业化、传销人员高学历化、运作手段网络化、违法性质复杂化、传播地域广泛化等特点,以及一些多年从事传销的骨干分子虽屡遭打击仍不思悔改等,立山区创新打传工作方法,采取新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即注重把握“四个”环节:一是抓头目。立山区打传办以摧毁传销网络为目的,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开展联合行动,对A、B级骨干头目在处理上按法律规定的上限处罚,并坚持“打早打小”,将打击范围扩大到寝室长一级,及时遏制寝室长成长为传销头目。二是抓防范。对曾经多次的传销上课地点等区域采取严防死守,使打击力度和防控力度得到双加强。三是清住户。严控出租房屋,并在定期召开的打传现场会上对违规出租房主进行处罚和曝光,警示了出租房主和相关人员。四是建制度。在曙光街道办事处和沙河镇组成30人的民兵巡逻队伍,对沙河镇陈家台村等8个重点区域实施巡查制,发现传销人员居住点及时报告派出所进行清理打击。
  在日常工作上,立山区扎实开展“三无”(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街镇、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建设打传监管防控网,协调政府职能部门、乡镇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中心村警务室、投诉举报中心,建立起了联动协作的打传工作网络体系。
  以彻底清除传销人员为工作目标,立山区各街道办事处制定日程表,深挖头目、扩大侦察范围,确保达到端窝点、抓头目、摧网络,实现打传工作预期目标。同时,各街道办事处按期将各辖区打传情况报告给区打传办,区打传办再将打传情况汇总后报给区政府。区监察局作为打击传销监督单位,对全区的打击传销工作进行监督,实行过错追究制度,坚持“谁过错,追究谁”的原则,严格监督各相关单位,保证了全区打传工作的持久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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