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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消费维权“扮靓”长白山
作者:于吉林 李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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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长白山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景区巡查。
■于吉林本报记者 李洪涛 文/摄
  金秋时节,风景秀丽的长白山迎来旅游旺季。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吉林省长白山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消法》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整合力量,采取多项措施,有力提升网络消费维权效能,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以来,共受理网络消费投诉17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52万元。
建网络消费维权新机制
  9月10日,正值双休日,长白山景区游客爆满。在天池景区前,来自四川成都市的薛女士一家正在拍照。她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来长白山旅游前,她们就通过网络订好了酒店。“现在真是太方便了,买门票、订宾馆,点击鼠标就行了。”薛女士开心地说。据记者调查,目前,很多游客在出游前都会通过网络了解相关信息,预订消费项目。针对网络化时代长白山景区出现的消费维权新特点,长白山工商局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努力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长白山工商局局长刘桂莲说:“在实际运作中,我们加强了对《消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网络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性,熟练掌握消费维权岗位履职尽责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加强对网络市场交易规则、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培训,促使执法人员及时更新知识,提高网络消费维权业务能力。”
  长白山工商局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消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网购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定期发布网络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网络消费时要仔细了解商家的信用度、商品的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情况,做到“货比三家”。加强行政指导,指导电商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公约,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完备的退换货机制,促使网络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守法经营,诚信交易,打造品牌网店,推动网购市场健康良性发展。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采取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曝光反面典型等方式,提高网络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同时,通过网络、电话、公告栏及上门走访等方式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引导企业主动申请电子标识,明确网络经营主体的合法身份,实现“网上亮照”,规范网络市场秩序。
全方位开辟消保维权渠道
  为了配合网络消费维权工作,长白山工商局执法人员加大了巡查力度,第一时间现场受理游客投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景区采访时,正赶上两名工商执法人员上山巡查。他们告诉记者,长白山景区全年开放,游客来自四面八方,因此,需要加强与各地区之间的联动,简化手续,缩短调解时间,提升维权效能。
  为了加强消费维权工作,长白山工商局与长白山司法局建立了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实行联动调解,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消费纠纷,邀请司法局派工作人员指导调解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强基层“一会两站”建设,在辖区内分别设立了23个消费维权投诉站,分别派驻一名业务骨干担任工作站的联络员,指导消费维权专职工作人员现场处理消费者投诉并登记造册,确保消费者投诉有门、受理有人、维权有保障。
  通过建立网上消费投诉平台、指导监督网站经营者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在经营性网站设置消费投诉举报电子标识链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辟消费者保护渠道,及时受理消费投诉举报。
形成网络维权监管合力
  针对长白山旅游市场的特点,长白山工商局扎实推进网络交易监管工作。组织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打击网络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应用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持续提升“以网管网”监管能力。
  重点查处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售后服务无保障、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办群众投诉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通过网上网下双线检查、经济户口信息比对、资质荣誉信息比对以及企业经营规模、状况等实际经营信息比对等方式,严格核实企业网站发布商品和服务等信息,查处网络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加强联动和部门协作,形成网络维权监管合力。强化与公安、电信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畅通高效的日常协作配合与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完善信息通报,形成网络维权监管合力。
推动网络维权社会化
  长白山工商局推出的网络消费维权,受到广大游客的欢迎和好评。北京游客赵女士通过微信,在长白山一酒店预订了房间,并支付了房款。8月8日,她和爱人来到该酒店时却被拒绝入住。赵女士向长白山工商局投诉,经工商执法人员耐心调解,该酒店退还赵女士房费350元,并补偿200元。
  长白山工商局消保科科长祝仰惠介绍说,该局借助律师团的积极参与,为调解消费纠纷提供专业性意见、进行专业性理论研讨、开展专业性消费教育宣传,营造消费维权社会监督氛围,成立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队伍。每年面向社会各界,聘请热心消费维权事业的人士,担任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开展消费体验、消费者评议、消费教育宣传等活动,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化。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与组织联络部主任宗守运表示,长白山工商局开展的网络消费维权模式,方便实用,适应新时代、新环境,在网络化迅猛发展的今天,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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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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