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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建设成效显著
作者:邵满桂 钱桂根


  本着“守土有责”的精神,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工行江苏分行”)以消保价值理念为指引、以制度创建为保障,突出组织建设和创新举措运用,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建设中协同发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多年来,工行江苏分行通过对高层的政策法规宣讲、重点岗位提升管理、员工培训计划等方式,全方位、讲重点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文化创建。目前,已渐趋形成以服务能力提升为目标、以业务创新为活力、以金融普惠为发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经营管理思路,消保理念已全面融入经营发展的主体脉络之中。
  在消保事业建设过程中,工行江苏分行始终坚持制度先行、组织建设保障稳健贯彻的思路,以体制建设为抓手,推动消保工作机制创建。在制度上,完成《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等专项消保规章制度的制定;在组织上,积极加强消保领导体系建设,形成了全覆盖、有侧重点的消保组织队伍。
  针对消保工作无实体而依附于具体业务的特征,工行江苏分行不拘形式,在服务管理、中间业务收费、产品营销、工作机制和效率等方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交叉管理模式,业务条线、监察和内控部门形成了相互补充的综合监督管理模式,监管有序。
  为理顺消保工作的价值地位,增强考核效果,2016年工行江苏分行首次突破消保条线考核模式,将消保纳入全行经营绩效独立考核范畴,提高专项考核分值,消保价值体系与经营体系的归并融合。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动成效大小,与上下政策的对接协同有着莫大关联。一直以来,工行江苏分行积极履行社会主体责任,在完成“3.15消费者权益日”等特定化宣教活动基础上,持续开展“防范电信诈骗”等主题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仅2016年1至8月,工行江苏分行已系统组织7项大型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利用1100余家营业网点电子门楣和液晶电视、省市分行官方微信和微博等渠道,与报纸、广播、网络等外部渠道形成宣传声势,直接发放宣传资料50余万份,受益群众超过100万人次。
  风险产品双录工作既是监管部门保护消费者、防控金融风险、稳定金融秩序的重大举措,也是商业银行完善“卖者有责、买者自负”权利均衡经营理念的关键环节。多年来,工行江苏分行恪守自律,从立项推动到运行监测,上下一心全力推进风险产品双录工作。
  消保工作成效始终需要消费者来检验。工行江苏分行对每一笔客户投诉都能认真对待,解决每一位客户的合理诉求,做到以客户反映内容为鉴,认真分析每一项业务的成败缺失;以客户诉求为鉴,积极查找产品服务差距;以客户投诉个性化为切入点,推动工行江苏分行金融业务整体改进。(邵满桂 钱桂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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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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