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工商部门公布一批不合格消防器材商品
辽宁 警笛等20批次样品上黑榜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近日,辽宁省工商局公布消防器材类商品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盛发”“金鹿”“警笛”等20批次样品不合格。
据辽宁省工商局介绍,目前市场上消防器材销售渠道多种多样,包括大中型商场、超市、专卖店、批发市场、个体经销商以及电商平台。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监管,促进消防器材行业健康发展,今年上半年,该局组织了对消防器材类商品质量的抽查检验。
此次抽检的消防器材类商品包括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有衬里消防水带、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直流水枪等。经检测,20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标称应急工作时间、耐压性能、有效喷射时间、耐磨性能等。
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涉及:金鹿(3批次)、盛发(2批次)、警笛(2批次)、华泰(2批次)、安尔顿、劳嘉斯、左向照明、通天河、龙润、北澄、沱雨、邮花、兴隆利、龙祥、水花。
●消费提醒
慎购低价消防器材
根据抽检结果,辽宁省工商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选购消防器材类商品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应从具有资质的消防产品销售场所购买,并索要发票,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可以通过工商等部门追溯。不要单纯看价格,价格过低的消防器材有可能产品质量不合格,应谨慎购买。
二是应仔细查看产品的外观是否完好,有无损坏的部位以及零部件。购买消防应急灯具类产品时,应现场通电检查产品是否可以正常工作;查看是否在明显处张贴产品标识,标识上是否清晰标注出生产单位、执行标准、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查看3C标志。
三是可要求商家提供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主要是查看检验报告,通过检验报告上的数据选购质量合格的消防产品。
四是保存好有关产品的发票、合格证、说明书等,这些凭证不仅可用于指导产品的使用和维护,还可以作为维权凭据。 (王文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