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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前方等13批次样品质量差
作者:刘铭


  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近日,成都市工商局发布公告,公布了今年上半年该市消防器材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前方”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东消”室内消火栓、“民安”有衬里消防水带等13批次样品不合格。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成都市工商局对该市综合市场、消防器材经营部等流通领域销售的消防器材(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应急灯具、灭火器箱和直流水枪)进行了质量抽检。
  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分别对抽检样品的以下指标进行了检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外观及标志、结构检查、20℃喷射性能、灭火剂有效成分含量、材料、手轮、阀杆升降性能、开启高度、简体壁厚、灭火剂充装量、灭火器有效成分含量;室内消火栓的外观质量、手轮、固定接口、密封性能、水压强度、标志;消防应急灯的主要部件检查、基本功能试验、充放电试验、表面亮度试验、电压波动试验、转换电压试验、绝缘电阻试验、耐压试验;消防水枪的表面质量、抗跌落性能、密封性能、耐水压强度、标志、耐高(低)温试验、外观质量、外形尺寸、材料厚度、箱门(箱盖)性能、刚度性能等。
  抽检结果显示,消防器材中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直流水枪样品全部合格;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应急灯、灭火器箱共计13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长度、爆破试验、重复转换试验、接地电阻、开启高度、外形尺寸、箱体金属材料厚度等。
  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涉及:前方(2批次)、祥龙(2批次)、新安、科特、艾索伦、闽泉、新燕永灵、东消、红昱、民安等。
  成都市工商部门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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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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