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讯(记者黄劼)广东省工商局近日公布该省流通领域电热水器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共抽检39款样品,标称商标为“青岛欧派”“樱花”等6款样品不合格。
此次抽检在梅州、东莞、阳江、清远和云浮5个地级市抽取了19家经销单位的39款电热水器,19家经销单位包括商场、超市、个体户等。
此次抽检的主要指标包括:涉及产品电气安全方面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
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共有6款,抽检不合格发现率为15.4%。主要质量问题如下:
1款样品标志和说明项目不合格。该产品为标称青岛欧派时尚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青岛欧派”、型号为DSZF-60的样品。
2款样品接地措施项目不合格。2款样品均为标称青岛欧派时尚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青岛欧派”的产品,型号分别为DSZF-60和DSZF-50。
3款样品热水输出率不合格。3款样品中除上述“青岛欧派”两款样品外,还包括标称广东格美淇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格美淇”,型号为DW30-S60K2/S的样品。
5款样品24小时固有能耗系数项目不合格。1款标称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樱花”、规格型号为SEH-6000E的样品,该项指标不合格。该指标主要反映产品保温性能,不合格会导致电热水器在使用时消耗更多的电能,影响消费者的正常使用。
据广东省工商局介绍,此次在11家商场共抽取29款样品,不合格2款,不合格发现率为6.9%;在1家超市抽取2款样品,均合格;在7家个体户抽取8款样品,不合格4款,不合格发现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