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商家标签与实物不符 赔偿500元
作者:冯铁飞


  本报太原讯(记者冯铁飞)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工商局柳巷工商所接到一位消费者投诉,称其于10月13日晚在太原市铜锣湾美特好超市五一路店水果区购买了一颗菠蜜柚,回家剥开食用时发现此柚子并非菠蜜柚。
  接到投诉后,柳巷工商所工作人员及时与消费者取得联系,详细询问了事情的经过,随后多次与超市负责人沟通,讲解相关法规,最终商家同意向消费者赔偿500元,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4 版:要闻·投诉】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商家标签与实物不符 赔偿500元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