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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三包”规定过时消费者维权遇“瓶颈”
作者:苏冰杰 耿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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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正军/图
■苏冰杰 本报记者 耿记安
  “电视机还在保修期内,主板出现故障联系售后维修时,却被告知要收取相当于电视机价格三分之一的维修费,原因是主板不属于电视机的主要部件,无法保修。我就纳闷了,电视机除了屏幕和主板,还有什么能算主要部件?”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消费者王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了他在维修电视时遇到的烦恼。
电视机主板不在“三包”范围内
  王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投诉称,他于2015年4月18日在当地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长虹电视机,今年7月19日,电视出现黑屏故障。经厂家售后人员检查,是电视机主板坏了,要花费600元的维修费才维修,原因是主板不是电视机的主要部件,不能保修。随后,王先生打电话给长虹厂家,厂家回复:整机保修1年,主要部件保修3年,该台电视已经超出整机保修期,主板不是主要部件,所以维修是要付费的。
  “主板都不算主要部件,那什么才算主要部件呢?保修卡为什么不写明主要部件包括哪些呢?”王先生质疑,“主板的维修费都要600元,还没算上材料费呢,加在一起估计得1000元了。而购买这台电视才花费了2000多元,维修费明显偏高。‘三包’政策到现在已经20多年了,家电行业在这20多年里飞速发展,产品不断更新换代,‘三包’政策怎么还没修订?”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有关部门于1995年印发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其中包含《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明确规定了彩色电视机整机的保修期为1年,主要部件保修期为3年,但主要部件只包括“显像管、行输出变压器、高频头、集成电路”。《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制定的,主要是针对CRT显像管技术彩色电视机制定,那时,液晶或等离子彩电并没有进入百姓生活。所以该《目录》未对主板是否属主要部件进行约定也就不足为怪了。
  2007年底,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曾出台过《平板电视机售后服务实施意见》,里面有“液晶电视机整机保修1年,主要部件(显示光屏、屏逻辑组件、屏背光组件)保修2年”的规定,但也没有明确规定主板是否是主要部件。
  随后,记者联系了多家电视机厂商,这些厂商均表示“主板不属于主要部件”。
  记者致电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该协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主板不在电视机‘三包’范围内。其实,20多年前的‘三包’规定现在已经不起什么作用了。”
商家借不属“三包”拒绝保修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查阅资料获悉,由于目前我国家电“三包”规定相对滞后,类似王先生这样遭遇维权尴尬的消费者还有很多。
  2012年,山东消费者李先生花费8000多元购买了一台双门冰箱,当时商家赠送了一台价值800多元的除湿器,可该台除湿器才用了3天就坏了。李先生找到商场要求退换被拒绝,销售人员称:“赠品一律不实行‘三包’。”事实上,《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通俗地讲,经营者赠与的商品,并不是无偿赠与,前提消费者必须购买特定商品才能获得赠品,其成本已经包含在了消费者支付的产品价款当中,这种行为就是一种附义务的赠与。也就是说,商家对赠品除湿器也应承担售后责任。但由于“三包”规定中并没有提及赠品“三包”的问题,因此,商家大多不会对赠品主动承担“三包”服务。
  2013年3月,北京消费者李先生一台使用了2年的滚筒洗衣机,突然出现故障不能甩干。经厂家售后人员鉴定,是洗衣机的电脑板出了故障。售后人员表示,只能更换电脑板,但电脑板不在主要部件之列,所以李先生要支付配件费和维修费共1060元。李先生对此感到不解:“电脑板如此昂贵,应该属于主要部件,厂家应该免费更换。”
  2016年1月,江苏消费者周先生买了一台智能电视,但该台电视的操作系统繁琐、反应迟钝,还经常出现卡顿,无法上网。联系售后工作人员得知,该台电视需要重装软件,但软件并不在保修范围,周先生需要交纳软件调试费。针对这个问题,相关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智能电视硬件维修均按照国家“三包”规定进行,而软件并未纳入“三包”范围,尚无明确规定,各商家售后标准各异,出现服务盲区。
“三包”规定亟须修订
  从事了近30年消费维权工作的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李汉生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现在处理家电投诉时主要依据的还是家电行业的“三包”规定,但该规定已经实施了20多年,很多条款已经不合时宜,严重滞后,亟待修改。
  随后,李汉生给记者分析:1995年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中详细列出了18种商品及其主要部件名称,例如,彩色电视机主要部件包括显像管、行输出变压器、高频头、集成电路;黑白电视机主要部件包括显像管、行输出变压器、高频头、集成电路;家用录像机主要部件包括磁鼓电机、主导轴电机、加载电机、集成电路。实际上,当年公布的这批家电商品中,许多商品、零部件目前已退出市场,例如,现在还有谁在看黑白电视机、使用录像机?
  其实,早在2013年,《中国消费者报》就与新浪、3G门户进行过联合调查,结果显示:79.57%的消费者认为家电“三包”规定已经过时,亟须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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