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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应加强与消协组织合作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张福齐
作者:万晓东 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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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京津冀三地消费者协会于2014年签定协作维权合作协议。3年来,三地消协设立对接协作机制,在顶层设计、日常沟通上保持密切联动,在异地投诉受理与调解、消费维权事件点评、消费教育引导互动、社会监督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如2014年7月,京津冀消协致函工信部和三大运营商,提出取消三地通信长漫费的建议,并持续发声推动,最终在各方支持响应下,于2015年8月正式取消。再比如今年6-9月,京津冀消协在三地招募100名消费维权志愿者担任体验员,经过严格培训后以“神秘消费者”身份亲身全程体验50条旅游线路,反映三地旅游市场的整体状况和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引起社会极大关注。三地消协一个声音、一个步调、一个拳头,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迎难而上,有效规范了消费相关行业发展。
  近两年来,各地消协投诉数据分析表明,网购商品包括网购服装纺织品投诉呈增多趋势,而许多投诉解决起来仍有不小的难度。建立健全畅通、快捷、高效的网络消费维权通道,规范网络交易消费行为迫在眉睫。
  在此,京津冀三地消费者协会倡议:电商平台应与消费者组织在规范服务、消费教育引导、投诉调解等多方面建立合作,畅通网络维权渠道。
  一是共享消费维权信息数据。探索建立网络消费者服务规范化标准,完善售后服务工作制度,提升客户购物体验。及时掌握最新消费领域政策法规,实现网络消费信息、数据信息等大数据共享应用。
  二是引导网络消费教育,强化消费风险预警。对于倾向性、苗头性、典型性的网络消费问题,联合发布相关消费提示。积极响应网购商品比较试验结果,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是加强网络消费投诉处理。完善电商与消协和解平台的常规应用,设立群体、重大、疑难、非常规等特殊投诉的双向直线对接通道。加大对重点或典型网络投诉案例、现象的研究分析,加强网络消费投诉调解的经验交流。
  所有的电商平台都应该承担起相关责任,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己任,建立健全消费者网络维权机制,畅通维权渠道,简化维权程序,为消费者营造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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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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