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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调对接开创“邵东维权模式”
记湖南省邵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申明理
作者:余知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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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申明理(左二)与湖南省消委会秘书处负责人吴卫(中)在法庭向法官了解情况。 资料图片
★人物简介
  申明理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局长、邵东县消费者委员会常务副会长。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不断创新维权工作思路,破解消费维权难题,创造性地提出“五个维权机制”,成功与法院合作,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庭搬到消委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邵东维权模式”。
■本报记者 余知都
  高瘦的身材,显现出一副精干的样子;别致的眼镜,透露出精明和睿智。他的话并不多,但句句在理,掷地有声,令人记忆深刻。他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深刻认识和重视程度,以及他所倡导并实施的系列维权举措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湖南省邵东县,他就像维权路上的一位艄公,孜孜不倦,引领前行,开创了一个富有成效、操作性强的“邵东维权模式”。他,就是湖南省邵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局长、邵东县消费者委员会常务副会长申明理。
五项创新解民忧
  邵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成立于2015年10月,由原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局合并而成。申明理任局长,并任邵东县消委会常务副会长。“市场监管局的工作涉及面大,任务繁重,且很多工作都与消费维权有关,因此要举全局之力支持消费者委员会的工作。凡是涉及消费者和消费维权的事,要高看一等,优先办理。”在邵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会议上,申明理经常这么说。在他的带领下,消费维权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申明理经过多方调研,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五个维权创新机制”,即创新投诉奖励机制、创新营销承诺机制、创新信誉评议机制、创新维权责任机制和创新维权联动机制,进一步改进了消费维权工作,朝着“一个形象对外、一条热线维权、一个体系服务、一套机制运行”的目标跨进了一大步。
  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邵东县消委会从2015年受理的消费投诉和举报案件中,筛选出20件具有影响力、代表性的案件,对案件投诉和举报人进行了公开表彰和奖励,并授予“消费维权勇士”荣誉称号,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申明理说,消费维权要依靠消费者的力量,创新投诉奖励机制就是要调动消费者自觉维权。这样不仅达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的,而且可以起到有效打击侵权甚至违法行为的作用。“有奖投诉”推出以来,根据投诉掌握的线索查处消费侵权案件达151起,同比增长40.5%。
  此外,申明理加强营销承诺机制、信誉评议机制的建设,要求经营者对商品与服务质量作出公开承诺,并开展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农资等经营户的信誉评议,公开评议结果,强化经营者自律。同时,加强维权责任机制建设,作为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维权的一大抓手,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社会共治顺民意
  在申明理看来,要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必须发动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实现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局面。为此,他积极向邵东县委、县政府汇报,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县消委会会长,将消委会的维权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物价、卫生等20家单位为县消委会组成单位,并要求组成单位自身做到消费维权“五个一”,即有一名领导分管,至少有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受理、解决消费投诉,一部对外接诉电话,一套完整的投诉受理制度,一本受理投诉登记簿。
  为进一步健全维权网络,邵东县消委会依托市场监管所建立消委会分会12个,全县26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消费维权联络办公室。在大型商场、市场、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社区和农村建立消费者投诉站100个,实现了消费维权下乡村、进市场、入社区。申明理还积极部署推进“12315五进”工作,在符合条件的商场、超市、市场、企业、学校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51个,聘请经营者及相关人员为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全面建立起行政执法、站点配合、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覆盖城乡、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12315维权监管网络。2016年1月至11月,邵东县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123件,成功调处111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由于有了健全的维权网络,这些投诉85%化解在基层第一线,基本做到了消费投诉调解不出乡村、不出门店。
维权法庭暖民心
  “如果不是消委会出面带我们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议庭’,我们的事情不可能这么快得到解决。”2015年底,消费者羊先生看中了某房产公司的一间门面,面积标注42平方米,看着价格合理,羊先生便交了定金。2016年初,羊先生拿到购房合同。然而,看着购房合同,羊先生傻了眼,明明购买的是42平方米的门面,合同书上却写着32平方米,少了10平方米。开发商称,缺少的10平方米是公摊面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羊先生经过多方了解,发现该小区存在类似情况的多达100多人。他们自发组织进行维权,并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均未得到满意结果。2016年3月15日,羊先生等人来到邵东县消委会投诉。邵东县消委会考虑案情涉及人数众多,当即建议羊先生到刚刚成立不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议庭”寻求解决办法。合议庭庭长刘玉石高度重视,引导消费者推举代表,明确诉求,约谈开发商进行调解。经调查,这起纠纷的根源是分摊面积确定不准。通过3个多月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约定以房产局核定的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为依据,确定购房面积,以法律方式解决了这次群体纠纷。
  为了将消费维权工作做实,申明理任邵东县消委会常务副会长后,致力于寻求消费维权的司法保护。他亲自到县人民法院协调沟通,建议法院与消委会联动,整合法院的司法资源和消委会的调解职能,把解决消费纠纷的诉讼途径和调解途径有机结合起来,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议庭”。2016年3月8日,邵东县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议庭”正式成立,并在邵东县消委会设立了审判联络点。
  本着“快立、快审、快执”的目的,在申明理的建议下,邵东县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议庭”又在邵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设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室”,以最快速度解决消费纠纷,最大程度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彻底改变了以往消费者打官司耗时、费力、费用大的情况,使消费者维权更加快捷、经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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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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