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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引导重创新 服务民生接地气
上海基层消保委多样化维权宣传效果好
作者:刘浩


    ■本报记者 刘浩
  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是消费者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为适应消费发展的新变化、回应消费需求的新期盼,上海市各基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不断开辟消费宣传引导的新途径,积极引入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新方式,选题贴近消费生活,演绎传递维权心声,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取得切实成效。
浦东“漫画”维权宣传添亮点
  结合区域消费实际、突破以往宣传模式,上海市浦东新区消保委于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联手上海美术家协会漫画艺术委员会,借助媒体在全新区范围内多途径公开征集消费维权漫画作品,得到公众的响应和支持。
  据介绍,短短两个月,上海市浦东新区消保委就收到漫画来稿100余幅,创作者既有年过八旬的老者,也有刚刚入学的孩童。秉承公平公正、创意为先、立足新法、符合主题的原则,经过专家组认真遴选和评比,40幅作品成功入围,从不同的视角、用漫画的语言讲述了自己的消费理念和维权感受,作品生动有趣、寓意深刻、讽刺犀利。
  2016年7月初,上海市浦东新区消保委举办征集活动颁奖仪式暨座谈会,激励创作者继续关注消费维权;与此同时,又着手联合塘桥、陆家嘴、花木等多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及商场,巡展获奖佳作,吸引了众多消费者驻足观展,搭建了漫画维权的宣传展示平台。漫画作品还在其他重要街区巡展,宣传引导活动的吸引力与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金山“演艺”消费宣传重融合
  以普及新法新规新理念、提升民众维权参与度为目标,上海市金山区消保委树立维权新思维,将“维权”与“演艺”相结合,持续开展消费者感兴趣的消费宣传引导工作。《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上海市金山区消保委先后与11个街镇市场监管所联手,以老年学校知识讲堂、东方社区信息苑、社区居民法治课堂等为平台,围绕社区居民关心的消费知识与维权热点,开展知识型普法宣讲或讲座;与石化街道文体中心常态合作,借街道一年一度“文化下乡”工程中的“文艺小分队巡演”,将维权宣传融于“文化下乡”,将维权知识融于节目创作,将问答互动融于演艺过程,提升消费者的参与感;与上海滑稽剧团联合,抓住重大活动与节庆的契机,推出“引领消费,舞动维权”主题文艺演出,巡演于多个商业广场、文体中心和文化活动中心,以相声、小品、独角戏、说唱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形式,呈现百姓消费维权的喜怒哀乐,传播诚信守法经营、依法理性维权等社会正能量。
崇明“小品”预警防范贴民心
  聚焦老年消费者金融消费遭遇陷阱的维权热点与难点,上海市崇明区消保委积极探索维权宣传新方式与新方法。
  2016年下半年,上海市崇明区消保委联合本地知名的文化传播公司,以身边真实的消费维权案例为蓝本,排演推出了崇明方言小品《差一点上当》。小品契合当下P2P理财热点,通过展现主人公购买理财产品被违法P2P公司非法集资卷款走人的遭遇,提示消费者切勿盲目轻信“高收益”,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该小品使用崇明方言,贴近本地群众,演员演技专业精湛,在城桥镇市民文化节试演取得成功后,被搬上崇明庆祝老年节暨文艺专场演出的舞台。不仅让更多的本地老百姓在寓教于乐中接受了一堂深刻的消费维权知识警示教育,也受到包括崇明区委区府领导在内的台下观众的一致好评。
  据悉,结合创建区域文明城市文艺宣传活动,上海市崇明区消保委将继续做好小品的乡镇巡演,并尝试开展更广题材、更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倡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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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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