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聂国春)京津冀保险一体化再提速。日前,保监会下发通知,决定在北京、天津和河北三地开展保险公司和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跨区域经营备案管理试点,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试点期限为两年。
试点期间,在京津冀省(市)均已设立省级分公司的保险公司,不得开展跨区域经营。在京津冀省(市)已设立两家省级分公司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指定一家省级分公司开展跨区域经营。鼓励未在北京、天津和河北三地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优先在河北省设立分支机构,减轻北京地区机构设置压力。保险公司跨区域经营的保费收入计入业务所在地。
谈及试点工作的初衷和意义,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京津冀区域启动保险公司和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跨区域经营试点,有利于推进京津冀保险市场一体化,促进京津冀保险业协同发展;有利于为保监会简政放权、推动区域保险市场一体化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业内人士分析,通过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引导保险资源更多流入河北,有助于补齐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保险服务短板,增强河北承担“首都护城河”的能力,实现京津冀区域保险资源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