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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青年用借贷宝诈骗百万元
作者:赵冰涛


  借贷宝是一个熟人间的网络借贷平台,不过,也有人利用网贷的信息不对称来进行诈骗。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网络借贷平台借贷宝进行合同诈骗的案件。
  被告人韩某无业多年,无任何收入来源。2015年6月,韩某通过偶然的机会接触到借贷宝这款APP,了解到只要通过简单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注册,进行通讯录关联,将借多少钱、借款时间、借款利息发布到平台上,签订格式合同就可以向朋友圈匿名借款。而且,好友越多,借款越容易,借款额度也越高。韩某顿时觉得找到了发财的“门路”,于是其注册了账号,隐瞒自己失业的信息,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开始大肆借款。在借款数额达到平台规定的限额后,他又购买了他人的身份证及关联银行卡注册了新账号,继续进行“借款”。
  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韩某假冒他人身份“借款”100多万元,钱款均被其以赌博等方式挥霍。不过,纸醉金迷的日子没有过多久,在平台多次催收也无法还款后,经受害人报案,韩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一审法院认定,韩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宣判后,韩某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主审此案的法官提醒:民间借贷行为与以非法占有目的为特征的诈骗行为之间的界限,很多时候很难清晰辨别,尤其是在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的今天,信息的真伪更难甄别。投资者在使用网贷平台借款给他人时,务必更加谨慎,详细审查借款人身份、借款用途、借款有无担保等信息,切记不可贪图高额利息,盲目出借。 (赵冰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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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8 版: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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