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钧
进入2017年,新能源汽车行业又有一批新政正在或可能实施,势必影响市场发展,也将影响到消费者的汽车生活。
根据四部委最新公布的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将在保持2016年-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完善补贴方法、改进资金拨付方式、提高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等措施。补贴退坡是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的必然要求,这次颁布新一轮调整的补贴政策,显然将预防骗补行为放在了相当显著的位置,其主要目标一是对市场的正本清源,将纯粹为补贴而研发的企业淘汰出市场;二是有利于将补贴资源集中于重视技术研发,真正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倒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逐步减少企业对补贴的依赖性。通过优胜劣汰,公平竞争提升整体的水平。政策补贴的退坡一定程度上是政府主导地位的退出,如此市场才能充分发挥它的作用。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于2016年8月发布了 《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该管理办法拟2017年开始试行,2018年正式实施。《征求意见稿》提出,燃油汽车规模企业和新能源汽车规模企业有不按规定提交年度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报告的,由国务院碳交易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由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有关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业界还有争议,比如办法第七条提到碳配额的数量会根据生产和进口的燃油车数量、产品构成、新能源汽车年度比例要求计算得出,问题是新能源汽车年度比例要求是否会针对不同的整车企业提出不同的要求,涉及地方政府的碳配额如何与其联动?另外,碳配额出来后,很多人会关注这个与之前市场上流传的积分制度是什么关系等等。这些问题如何解决,还得等到碳配额管理办法具体实施才能知晓。
工信部于2016年8月发布的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有望于2017年正式实施。其中,重新划定新能源汽车范围,将新能源汽车范围调整为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这被看作是国家提高新能源汽车准入门槛的一个标志,提高企业准入门槛,强化产品安全监控。
根据意见稿,工信部将新能源汽车范围调整为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强化了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安全监控,增加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的运行和安全状态进行全生命周期实时监控的要求。
2016年11月,工信部发布《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主要从生产能力、安全要求、研发能力、回收利用等几个方面,对2015年发布实施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工信部将结合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尽快发布并在2017年实施新版《规范条件》。
《征求意见稿》指出,本规范条件所指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包括动力电池单体生产企业和动力电池系统生产企业,其中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亿瓦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千万瓦时,否则搭载该电池的新能源车辆将无法进入推广目录、无法获得补贴;另外电池企业应当建立从原材料、部件到成品出厂完整的检验和可追溯体系,实施计算机信息化生产管理,建立生产管理数据库。
目前来看,这还是规范性文件,并非强制性文件,但其影响力依然很大。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无法进入上述目录,则意味着企业没有官方身份,必须在夹缝中求生,也会受到消费者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