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两会即将开幕,曾推动“酒驾入刑”的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杰,今年的关注之一,是有关网约车新政的话题。
施杰表示,为加强管理,国家交通部联合多个部门于2016年7月28日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然而,根据多家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数据,在目前运行的网约车中,能满足《暂行办法》中主要限制条件的,仅占极少数部分。“我认为,政府应当放宽对网约车的准入限制,顺应社会共享经济发展趋势”。
点评
针对《暂行办法》,各地已纷纷推出了网约车地方新政,有的在司机、车辆、牌照上有所限制,有的甚至还涉及价格管理。
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新生事物,网约车经历了一哄而上的阶段,莫非也要接受“不管就乱,一管就死”的命运?相关部门应该创新行业管理,优化监督模式,推动群众绿色出行、健康出行,为“互联网+交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