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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对话
规范发展共享单车 落实公交优先理念
作者:田珍祥


    ■本报记者 田珍祥
  随着共享单车的迅猛发展,如何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成为近来各方关注的焦点话题。在本届两会上,记者就此采访了两位全国人大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虞纯
建立公共自行车管理规范
  刚从杭州公交司机基层岗位上退休的全国人大代表虞纯,连续几年都提出了与公共交通有关的建议。今年,他又带来了两份这方面的建议,一份是《关于加快建立公共自行车管理规范的建议》,一份是《关于设9月22日为“全国城市公交日”的建议》。“自杭州市2008年5月率先设立公共自行车系统以来,至今全国已有400多家城市和地区都相继建立了公共自行车系统,作为政府关爱民生、惠民利民的一项重点民生工程,不仅解决了人民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也为建设低碳城市、治理城市交通难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运营中,存在缺乏法规保障、企业定位不清、更新资金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共自行车可持续健康运行。”虞纯指出了目前公共自行车系统存在的问题。
  虞纯认为,特别是2015年来,作为一种新的公共自行车经营模式,共享单车推出后取得了快速发展,其对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的作用,有目共睹。“但共享单车的盲目扩张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如在上海、深圳等城市,就出现了随意停放、无限投放、计费混乱、安全保障和善后服务不足等普遍性问题,若长此以往,必会给城市形象、社会秩序等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虞纯认为,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公共自行车管理规范。“通过规范来明确准入机制、政策保障,从而解决公共自行车系统在建设、运营、维护、更新、管理以及健康持续发展上面临的问题,使公共自行车在服务定位、经营规范、监督管理、运营保障、配套建设、资源使用、资源占用、资源损坏、安全保障、车容车貌等方面的管理早日实现有法可依。”
  此次,虞纯还建议把每年的9月22日设为“全国城市公交日”。通过设立“公交日”,进一步推动城市公交规范发展,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引导人们低碳出行,缓解交通拥堵。
●全国人大代表王月英
尽快出台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副主任王月英此次也带来了两份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建议。
  “城市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城市交通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王月英说。
  按照她的思考,目前的城市交通还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是公交优先理念尚未落实,在规划、管理等方面仍然滞后。其次是基础设施建设起步较晚,财政投入相对较少,造成公交场站和线路不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要想让百姓更多地选择公交出行,必须创造一个方便、合适的公交出行环境,包括科学合理的站点布设、轨道交通与地面交通的无缝连接与配合等,硬件、配套、服务都要跟上。”“建议尽快出台《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切实保障和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同时出台公交行业配套扶持政策和补贴办法,将公交企业的政策性和公益性补贴纳入法制化轨道,为公交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王月英说。
  王月英也对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提出了建议。她认为,公共自行车作为城市内部交通微循环的重要一环,目前针对其发展,国家尚无统一的标准,包括行业准入、退出、公共自行车区域识别和安全管理服务标准等。“建议国家出台关于公共自行车的相关条例及指导性意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同时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好城市公共自行车建设政策,打造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助力城市公共交通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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