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2016年11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次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以一台排量为4.2L、零售价为200万元的进口豪车为例,加税政策出台前,需要缴纳200万元/1.17×40%=68万元的消费税。加税政策实施以后就需要缴纳200万元/1.17×40%+200万元/1.17×10%=85万元消费+豪华税,等于购车费一晚上涨了17万元。
符合加税标准的车型年销量预计在2万辆左右,占到进口车总量的2%,而进口车在整个乘用车市场又仅占4%。所以,该政策对车市整体影响较为有限。
超豪华车市场的核心消费者,大部分人可能对价格的敏感度反而不高,高端客户更在意的是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中国只分得5辆、售价4700万元的阿斯顿马丁ONE-77一经发售就被抢购一空,这样的事例在国内并不少见。
再看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汽车行业的税费是国内排名第三的税收项目,仅次于烟和成品油,但由于超豪华车市场体量太小,加收10%的税费,从财政收入层面来说其实也是可有可无,贡献不大。
提示
事实上,超豪华汽车消费税的增收信号意义大于实质调节意义,主要是为零售环节加增消费税探索经验,同时向外界释放“引导合理消费,促进节能减排”的信号,未来消费税的主要征收产品对象必将向高污染、高消费和高耗能等领域继续推进。
很多人可能都在猜测,这只是开始,还会有后续动作,而未来的举措才是关键,对整个车市和地域经济都可能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