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无执业资质 法人代表胞弟涉嫌售卖假药
图一:2017年1月20日,南昌源盛堂中医门诊部电子屏上宣传何某某教授在该处行医。
图二:南昌源盛堂中医门诊部出具的医嘱。
图三:王先生从徐志彬处购买的“印度版易瑞沙”。
■施会子本报记者 朱海 文/摄
江西省南昌市王先生的父亲在南昌源盛堂中医门诊部工作人员的介绍下,购买了3盒“印度版易瑞沙”,服药3周后去世。近日,王先生家属向《中国消费者报》江西记者站投诉源盛堂中医门诊部工作人员涉嫌非法行医、兜售假药。
被推荐“印度版易瑞沙”
南昌市民王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投诉,称其父服用南昌源盛堂中医门诊部工作人员推荐的“假药”后去世。更为离谱的是,该诊所聘请的著名中医肿瘤专家何某某教授在南昌市并无行医资格。
王先生称,2010年,经影像检测后,医生怀疑其父患前列腺癌,在上海某医院进行了两年治疗后,2012年,慕名前往南昌源盛堂中医门诊部求医。随后5年,其父斥资十几万元,长期服用该诊所推荐的声称具有辅助抑制肿瘤作用的保健品。
2016年9月,王先生父亲到南昌市三三四医院复查,并做了胸部CT,诊断结论是:“患者情况良好,无发热、咳嗽、咳痰、胸闷、气逼、尿频、尿急等不适,右下肺占位,胸腔少量积液。”
2016年9月26日,何某某在南昌源盛堂中医门诊部为王先生父亲看病,看到其在三三四医院拍的胸部CT片后,何某某认为是肺癌,便叫一旁助手代写医嘱,同时告诉王先生父亲,如果吃其开出的中药一个月后,胸腔积水仍不见好转,就要吃治疗肺癌的靶向药物“易瑞沙”。
何某某说:“正版易瑞沙比较贵,而印度版的便宜些,效果差不多,目前很多患者都在吃印度版的。”由于王先生父亲不明白“易瑞沙”是何药,也不懂“易瑞沙”是哪国生产的,该诊所工作人员又在医嘱上补充写上“印度”“易瑞沙”字样。
王先生说,此后,其父亲吃了一个多月的中药,直至2016年10月下旬检查,发现胸部仍有积水,遂致电南昌源盛堂中医门诊部,询问解决办法。当时,门诊部工作人员沈春风回复说,南京有位患者徐先生也在吃“印度版易瑞沙”,并提供了徐先生的姓名、电话。王老先生通过电话联系到徐先生后,得知至少要买3个疗程(每疗程一瓶)才可以享受优惠价1600元/瓶,否则就是1800元/瓶。基于对南昌源盛堂中医门诊部的信任,王先生父亲向徐先生订购了3瓶“印度版易瑞沙”。
由于王先生父亲不会使用电子银行,由王先生帮忙转账。王先生看到徐先生的姓名、电话、账号等信息后,发现该“南京患者徐先生”就是南昌源盛堂中医门诊部法人代表徐燕平之弟徐志彬,但王先生还是通过电子银行转账方式向其支付了购买3瓶“印度版易瑞沙”的费用共4800元。2016年11月5日左右,王先生收到了3瓶“印度版易瑞沙”并转交给了父亲。
本以为父亲服用此药可以有效稳定病情,可王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其父于11月7日、8日、10日、11日共服用4粒“印度版易瑞沙”后,12日开始失眠,13日出现厌食情况,14日凌晨3点突发呼吸衰竭,被紧急送往南昌三三四医院急救。经检测,其血氧浓度已骤降至22%,生命危在旦夕。当天上午,转院至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症医学科ICU病区,经该院各科专家多次会诊抢救均无效,王先生父亲于11月28日去世。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上写着“直接导致死亡的主要情况——呼吸衰竭”“引起呼吸衰竭的主要原因——药物间质性肺炎”。
门诊部称没有责任
接到王先生投诉后,2月20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和王先生一起来到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的南昌源盛堂中医门诊部,但只见到了工作人员沈春风,她说该门诊部院长徐燕平不在门诊部。
随后,记者和王先生来到了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接待室,一位施姓工作人员检查了“南京患者徐先生”销售的“印度版易瑞沙”后称,从药盒外观及标识来看,全是印度文,且无我国药品批准文号,可以初步认定是假药。但要确定是否系假药,还需上报上级部门鉴定,才能出具正式结论。
当日下午,记者一行回到南昌源盛堂中医门诊部,见到了院长徐燕平。徐燕平坦承“南京患者徐志彬”系其胞弟,但称完全不知道其弟弟向王老先生兜售“印度版易瑞沙”之事,诊所也未作“服用易瑞沙靶向药”医嘱。徐燕平坚持认为,王先生父亲的死与门诊部无关,门诊部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此外,因上海总部认为我不适合再担任南昌源盛堂中医门诊部的院长,已经免除了我的院长职务。”徐燕平说。
随后,记者询问当时向王老先生推荐“南京患者徐先生”的沈春风,但沈春风对此事矢口否认,称自己只是在门诊部接听电话的客服,不是医生,没有向王先生父亲推荐“南京患者徐先生”。
2月22日,记者来到南昌市青山湖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该委员会医政科吴科长称,2012年9月出台的《江西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生应该在自己的注册地点从事相应的诊疗活动,没有获得多点执业许可,就开展诊疗活动是违规的。何某某坐诊的源盛堂中医门诊部直到2017年2月才向青山湖区卫生计生委提交多点执业申请材料,在2016年,何某某根本没有在南昌市青山湖区执业的资格,其在南昌源盛堂中医门诊部执业诊疗属违规行为。
徐志彬所售“印度版易瑞沙”从何而来?是否属假药?3月24日,记者多次拨打其手机,但对方均未接听。
非法行医当处罚
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肖琴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如果该投诉涉及的“印度版易瑞沙”不符合《药品管理法》所规定的事项,即为假药。《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本案中徐志彬销售假药罪名成立,应按销售假药罪视情节轻重处罚。
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部长宋学军,宋学军提醒广大消费者,目前市场上各种民间医疗机构繁多,普通消费者难以辨识,极易上当受骗。消费者需治病买药时,应当去正规医院、药店,一定要加强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市场上的各类小型门诊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