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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启动“网络放心消费示范平台”创建工作
作者:黄苏 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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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江西启动“网络放心消费示范平台”创建工作。 朱海/摄
  本报南昌讯(黄苏 记者朱海)近日,“创建网络放心消费示范平台”启动仪式在江西南昌市举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谢茹宣布“网络放心消费示范平台”创建工作正式启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文清、副省长谢茹、省工商局局长吴治云等共同触压电子显示屏,开通“网络放心消费示范平台”,标志着江西“网络放心消费示范平台”创建工作正式拉开了帷幕。
  吴治云介绍说,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江西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简化审批、放宽准入,让更多的创业者轻装上阵。特别是电子商务成本低、覆盖面广、方便快捷的优势,使得全省电子商务企业快速增长。据统计,2016年,全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已达8.6万余家,其中电商应用企业9800余家,个体户网店7.6万余家。全省电子商务销售额达4361.2亿元,同比增长51.88%,有效释放了市场活力。在减政放权的同时,必须加大事中事后的监管。去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开展了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和网络集中促销专项整治行动。从两项行动中查处的违法违规数据来看,网络市场监管依然面临着非常艰巨的任务。
  吴治云说,开展“网络放心消费示范平台”创建工作,既符合今年“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同时也是去年“12315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进平台”工作的延续和深化;既是线下“放心消费”工作向线上的延伸,也是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创优网络放心消费环境的探索。旨在引导江西电商企业诚信自律,督促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信用管网”要求,构建完善的行政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网络市场诚信体系,不断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真正做到“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启动仪式上,江西省中小企业协会电商产业委员会会长冯上明带领40多家电商企业代表公开做出网络交易信用承诺:“遵守法律,诚信经营;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公平竞争,抵制欺诈;明码实价,质价相符;保障维权,先行赔付;恪守承诺,接受监督”。
  江西省工商局网监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网络放心消费示范平台”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可以进一步促使网络交易平台切实落实第一责任,发挥信用约束的作用,建立信用奖惩机制,督促平台内的网络商品经营者诚信自律、守法经营。同时,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及时处理消费纠纷,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履行7日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等义务,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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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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