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日前,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在黑龙江省内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酒类、餐饮食品等5类食品79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据了解,本次抽检粮食加工品48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餐饮食品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冷冻饮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酒类2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标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圣德冰棍厂生产、由富拉尔基莹莹食杂店销售的瓜串 (冰棍),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10000cfu/m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5000cfu/mL)高出23.4倍;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400MPN/100m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450MPN/100mL)高出4.33倍。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标称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小清河酿酒厂生产、由双鸭山市尖山区宜佳超市销售的八五三白酒,环己基氨基磺酸钠 (甜蜜素)检出值为9.57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标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振兴酒厂生产、由七台河市新兴区鑫隆顺副食店销售的东北大高粱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1.1%vol,比标准规定(不小于49%vol)低出0.16倍。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标称哈尔滨军民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由七台河市新兴区鑫隆顺副食店销售的小米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0.3%vol,比标准规定(不小于49%vol)低出0.38倍。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标称哈尔滨东北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由佳木斯市新阳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陈酿老农垦酒,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值为18.2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