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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申花等9款电热水壶不安全
作者:黄劼


  本报广州讯(记者黄劼)广东省工商局近日发布流通领域缺陷商品公告,标称商标为“申花”“百乐仕”等9款电热水壶被认定为缺陷商品。广东工商局为此要求商家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据介绍,不久前,广东省工商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工商局关于流通领域缺陷商品认定及处置的工作规范》的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空调器等28类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了集中评估,认定了第一批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项目。
  近期,广东省工商局针对上述标准项目进行了抽查检验,共发现476款商品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在液体加热器类别方面,有9款电热水壶,包括微电脑电茶壶、饮水泡茶机等商品,被认定为缺陷商品,缺陷指标涉及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机械强度等。
  9款缺陷商品标称商标涉及:家顺和、潮江春、百乐仕、德韵、月光泉、荣事金、申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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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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