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采平
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关于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去年1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该省法院审理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274件,3名涉案人员被判无期徒刑。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杨志斌介绍说,湖北省非法集资案件发案率排名前六位的地市为武汉市、宜昌市、十堰市、襄阳市、咸宁市、黄石市,合计涉案金额、参与投资人数分别占全省非法集资案件总数的78.9%和87%。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涉及行业领域不断扩展、行政区域更加集中,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参与投资人达千人以上的案件逐渐增多,案情更加复杂,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以往,非法集资案主要集中在房地产、民间投资等领域,现在开始向医疗、养老等新生业态蔓延。”杨志斌说,不法分子往往以投资医院、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消费者“加盟投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投资,不要轻易将资金投向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企业,或是承诺回报率超出法律保护范围的投资项目。一旦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应及时向金融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