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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池集体涨价是“洗浴协会”作祟
作者:李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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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一:洗浴场所贴出涨价公告。
图二:“洗浴协会”未注册登记。
■本报记者 李洪涛 文/摄
  一夜之间,吉林省桦甸市所有的浴池或者洗浴中心集体涨价,而且价格上涨幅度较大。近日,桦甸市部分市民向《中国消费者报》吉林记者站反映此事。6月2日至3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赶赴桦甸市进行深入调查,原来,这场突如其来的浴池涨价风波,是当地一家所谓的“洗浴协会”在暗中作祟。
浴池集体涨价
  5月31日上午,桦甸市市民刘先生、张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5月26日,该市的洗浴业集体涨价了,门票的价格上涨了4元。与此同时,很多准备洗澡的市民发现,一些洗浴场所的门口,不约而同地贴出了一纸涨价公告。对于门票的突然涨价,市民们议论纷纷,认为此次涨价不合理,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市民们的质疑,洗浴场所经营者给出的涨价理由是:国家节能环保,洗浴用水的成本上涨。
  向记者反映情况时,刘先生道出了心中的疑惑。他说:“我在小区附近的一个浴池门上看到了涨价公告,但公告上没有加盖公章,只留了一个洗浴协会的举报电话。我仔细查看了,公告并不是政府有关部门张贴的,经过打听,这是一个自称洗浴协会的组织张贴的。也就是说,这有可能是洗浴业的经营者暗中操纵,企图垄断经营。”
  张女士则称,目前桦甸市没有洗浴协会,这个“洗浴协会”是黑户,并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洗浴协会”是幕后黑手
  根据市民提供的信息,6月1日上午,《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拨通了涨价公告上的手机号码,以洗浴从业者的身份对这个所谓的“洗浴协会”进行暗访。接电话的是一名从事洗浴业经营的女子。据其介绍,桦甸市洗浴场所的门票价格确实是全部上涨了。记者问及“洗浴协会”的相关情况时,该女子十分警惕,反复追问记者是哪一家浴池的,称“洗浴协会”还没有办公地点,对于其他情况则拒绝透露。
  6月2日下午,桦甸市阴云密布,细雨蒙蒙。记者赶到该市后,冒雨进行了调查。在该市的福阳小区内,几名市民谈到浴池门票集体涨价的事情感到很气愤。居民马先生认为,洗浴业门票价格是否上涨、上涨多少,应该由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研,然后召开听证会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这个‘洗浴协会’是干什么的?有什么权利操纵门票的价格?”
  在神州地勘新区,居民赵先生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说:“这个‘洗浴协会’是假的,其实就是一些洗浴业的老板为了垄断经营,为了提高门票价格非法设立的。他们张贴的涨价公告也是非法的。”
  6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桦甸市新安大街附近的“裕鑫洗浴”,看见该浴池的门上贴着涨价公告,内容为:“由于国家环保局要求取缔燃煤锅炉及地下水,改善百姓居住环境,供应洗浴热水成本上涨,致使洗浴商家运行成本升高,非常报歉通知您:门票10元,月票9元,全市统一上涨4元。如商家私自调价未按以上价格执行,举报至洗浴协会,奖金1000元。涨价时间:2017年5月26日。”
  在该浴池的吧台上,也摆放着一个红纸印成的涨价公告,内容与大门张贴的公告相同。一名女工作人员表示,全市的洗浴价格都涨了,是该市“洗浴协会”统一要求的,本浴池现在的门票是每人次11元,月票10元。记者注意到,该浴池门票的价格比涨价公告规定的还高了1元。
  记者来到“鹏图洗浴”,大门上也贴着涨价公告。该浴池工作人员称,经营洗浴的商家向“洗浴协会”缴纳了1000元抵押金,如果不执行该协会的统一门票价格,市民举报后就会被罚款。当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走访了多家洗浴,情况都是如此。
  6月7日,桦甸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相关负责人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这个所谓的桦甸市“洗浴协会”并没有在市民政局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属非法设立的协会。
涉嫌非法垄断经营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刘亚军表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洗浴业门票集体涨价,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外,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吉林国隆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博表示,桦甸市洗浴业门票集体涨价,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桦甸市的这个“洗浴协会”,没有经过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属于非法设立。另外,其行为涉嫌垄断经营。
  6月7日,桦甸市消费者投诉受理中心主任辛晔表示,将会同价格监督部门对此事展开调查。《中国消费者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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