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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家具返全款”商家玩失踪
作者:刘铭


    ■本报记者 刘铭
  曾经热闹一时的消费返现,随着商家关门“跑路”事件频发,让更多的消费者认清了它的真面目。《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近日获悉,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南端的会理县,一起“购家具返全款”纠纷,引发关注。
“返全款”不兑现
  2016年元旦刚过,会理县城一家名叫“乐优优”的家具城打出了“购家具返全款”的巨幅广告,宣称消费者在1月15日至1月25日活动期间,购买家具“货款全额返还给你”。紧挨着家具城的丽水溪沙小区业主周国菊家正在装修房子,看到广告不免心动。这天,周国菊刚好碰到熟人杨绍森。杨绍森说自己买了家具,商家确实在返款。1月19日,周国菊一次性购买了总额2.3万元的家具。销售员杜红在送货单上注明每月返款345元。
  周国菊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她当时还专门询问杜红签不签合同,返款有没有附加条件。杜红说没有。为了保险起见,除了在送货单上注明月返款金额外,周国菊还特意用手机拍了广告照片,保留了广告宣传单。
  2016年1月20日起,周国菊果然每天收到家具城发的11.5元微信红包,一个月正好345元。微信返款持续到5月10日,对方说偏远地区网络信号不好,以后返款改成到店按月领取。
  同年5月底,家具城通知周国菊到店领取返款,要求在一张登记表上签字摁手印。周国菊发现,登记表备注栏里标注:“所有参加领红包的客户,在领红包的第一年内务必介绍3个以上客户进店成交,否则从开始领红包时的366天后,就当自动放弃红包领取资格。”
  “我提出质疑,店员说是走走程序,具体也不知是怎么回事,称返款以第一次送货单上的备注为准。当时老板不在,也联系不上,我签完字领了钱就走了。”周国菊说。
  2016年7月份正常拿到返款后,周国菊认为家具城信誉不错,推荐自己的姐姐到店购买了4200元的沙发。8月11日,家具城再次推出购家具返70%的促销活动,周国菊又买了4900元的家具。销售员杜红在送货单上注明“每月返51.45元,共返3420元”。
  周国菊告诉记者,2016年8月份正常返款,9月底,返款时间过了好几天,都没有接到通知,直到11月5日才接到通知,领取到9月份的345元和第二次买的家具的第一个月返款51.45元。12月下旬,周国菊多次打电话询问无果。
  杨绍森向记者反映,自己购买了9300元的家具,每月返款135元,2016年9月份就停止返款,多次交涉无果。
  凉山州消委会统计显示,投诉的消费者有35名,涉及金额达50万元。
商家蹊跷关店
  停止返款后,周国菊等人向相关部门投诉。令他们意想不到的是,这时家具城的牌子突然换成了“会理县铭图家具经营部”。据周国菊观察,“还是原来的家具城,原来的商品,原来的店员,一切都和从前一样,只是老板不知踪影”。
  会理县食药工商质量局经检队也觉得意外。6月12日,该队执法人员付彬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今年1月12日他们到家具城检查,发出了询问通知书,负责人没来。春节过后,家具城就关门了,经检队多次联系经营者,对方一直不接电话。
  付彬说,3月10日开业的“会理县铭图家具经营部”,负责人是彭某,“‘乐优优’与这家经营部外在形式没有任何联系,没有证据证明两者之间有关系。西昌有一家乐优优家具城,是个体工商户,登机注册的负责人也是彭某,不排除是同一批人换了‘马甲’在继续经营”。
  凉山州消委会、会理县食药工商质量局经检队以及记者多方调查,发现会理县乐优优家具城负责人李顺注册有多家家具公司。
  乐优优家具城登记名为“会理县乐悠悠家具城”,负责人是“李顺”,目前资质仍合法有效。周国菊提供的收据上加盖有“凉山乐优优家具贸易有限公司”的公章。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该公司是李顺与崔健于2015年10月19日合伙开办,法定代表人“崔健”,住所为“西昌市安宁镇机场路”。6月14日,现已离职的售货员杜红告诉记者,会理乐优优家具城是凉山乐优优家具贸易有限公司在会理的分店。
  另据查实,2015年10月14日,李顺与崔健合伙注册了“凉山亿友家具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顺”。因为没有按期公示2015年度报告,该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6月12日,记者拨通了李顺的电话。李顺否认与“铭图”有关系,称自己此前经营亏损,交不起房租,已经撤出了家具行业。记者询问凉山乐优优家具贸易有限公司的情况,李顺说:“全部倒闭了,公司都被搞垮了。”
无书面协议
  据凉山州消委会秘书长林炬煊介绍,经多次联系,5月12日李顺委托崔健到该会接受调查,崔健表示愿意积极配合会理县食药工商质量局经检队妥善处理投诉。
  6月12日,周国菊告诉记者:“经检队工作人员转告说,乐优优同意再返2000元,算是把当年的返款补上,但到现在还是没有人和我联系。”
  据了解,“乐优优”拒绝继续返款的理由是周国菊等人没有按约定带顾客进店成交。“几十个人白白拿走几十万元,一个顾客都没带来。”李顺说,“当时规定了的,一年之内如果带3个人来,下一年继续返,带不了的自动弃权。”
  然而,双方并没在购买前签订书面承诺书或合同,除了中途返款签字簿上的备注,“乐优优”拿不出任何书面证据。
  据杜红讲述,返款与承诺带顾客进店挂钩都是口头协议。“顾客也是口头答应了的。老板本来是想把几十个返款的顾客当成店外业务员,带亲戚朋友来买家具,结果只有几个人带顾客进店,带的顾客又参与了返款。”她说,“眼看要亏本,所以中途要求强制性带3个顾客进店,不然就停止返款。”
消费警示
购物返现风险多
    凉山州消委会认为,“全额返款”销售模式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商家若不遵守约定,背信弃义,会败坏商界风气,有损社会诚信建设。相关部门若不加强监控,不法分子就会纷纷效仿,成为骗取消费者钱款的渠道,也有可能成为快速非法集资的通道,演变为危害社会稳定的不可控因素,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全额返款”销售模式。
  据了解,目前四川省已有德阳、南充、雅安、凉山等多地发生购物返现的投诉。四川省消委会认为,购物返现消费模式存在诸多风险,该模式须以经营者有足够的资金周转为前提,其本质上是通过后人的消费来支付前人的返现,好比击鼓传花游戏,一旦无人参与此类活动,返现承诺就成为“空头支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消费者要保持理性,不要轻信经营者的承诺,在签订合同条款时要仔细阅读,明确自己所承担的责任,评估自己的承受能力。如发现合同附加条件中有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消费者可与经营者协商更改或者选择不参与返利活动。 (刘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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