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小区内贴有禁止遛狗的标志。
■本报记者 冯铁飞 文/摄
小区养狗要签协议,还得交5万元的保证金……近日,山西省太原市的光信国信嘉园小区物业在居民楼贴出了《社区内养犬的约定》,引起各方争论。小区业主怎么看待该约定?是否会遵守?这样的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
物业——
购房时签有补充协议
日前,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居民楼大厅贴着显眼的《社区内养犬的约定》。其中规定:业主养犬,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业主仅限在业主专有建筑物内饲养犬只,并确保犬只不发出影响其他业主的噪音;犬只不得使用小区内公共空间、环境、电梯等,不得在小区内遛狗,不得使用小区设施;遛狗仅限业主从自己家里通过楼梯至地下停车场直接上车,开车至小区外遛狗;管理单位会通过小区电梯,社区监控设施进行管理,并执行相应处罚。如违反规定或有业主投诉,将扣除保证金,业主信息通报小区全体业主,并将所缴纳相关费用公示,该费用收益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物业客服部秦经理告诉记者,为了营造舒适怡人的居住环境,小区的开发商在前期售房时与业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的补充协议中,就有关于小区养狗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的规定。
秦经理告诉记者,尽管业主都签了协议,但是现在物业一直没有向业主收取保证金。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也主要是以劝诫、引导的方式来与养狗的业主进行沟通。秦经理表示,现在小区养狗的业主已经不多,大部分养狗的业主自觉遵守了协议,入住小区前就把狗送人或者放在别的地方了。其他的养狗业主也在想合适的办法。
业主——
有人赞同有人反对
“这样的规定根本就不合法。我们养狗有合法的手续,法律都允许,开发商和物业凭什么就不让养?”小区内一位养狗的业主表示,如果业主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邻居和物业可举报,由执法部门依法来处理。这位业主还建议,禁止养狗不如提倡文明养狗。他家遛狗每次都带着塑料袋,还有专门的工具清理狗狗大小便,同时也会按规定打疫苗。
也有养狗的业主表示,因为事先签订了协议,可以理解养狗缴纳保证金的做法,但5万元太多,资金的监管和使用得不到保障。“另外,如果养狗住户住在高层,就得走着下楼,这样太不方便。如果能放在狗笼里坐电梯下楼会更好。”该业主表示。
记者随机在小区询问了多名未养狗的业主,大家纷纷表示,小区内本来就不应该养狗。“有的业主养狗,但不好好牵着狗,任由狗在小区大小便,而且还会吓着别人,尤其是孩子。”一位业主说,每次见到这些业主,她就紧躲开走,但还是担心狗万一扑上来怎么办,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另一位业主表示,非常支持该做法。“如果被狗咬了,5万元都不一定够用。缴保证金毕竟对养狗业主也算有个约束,无论是小区卫生还是安全都相对能得到保障。”
律师——
应遵照协议执行
记者了解到,2012年3月,太原市发布了《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其中规定了市区养犬的类型和犬只不可以进入的场所。其中还规定,养犬人须送犬只到动物防疫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狂犬病等疫病免疫,取得免疫证明;办理养犬登记,并进行年检。犬只出户时间为晚上8点以后、上午8点以前,节假日可延长至上午10时。如有扰民等问题,居民可以向公安部门反映。
太原智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刚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太原市民在小区内养狗需要遵守《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针对光信国信嘉园小区的争议,韩刚表示,小区业主和开发商之前已就养狗问题签订了相关协议,该协议属于民事平等主体间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就应遵照执行。“如果签订协议后觉得有不合理的地方,双方也可以进行协商,经双方同意可更改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