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博峰)7月1日起,商务部最新下发的新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而新政出台也标志着已有12年之久的2005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正式废除。
本次《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最大亮点是从根本上打破了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这项政策的出台是汽车行业一次里程碑式的变革,在品牌授权、配件采购、企业与经销商的进出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时间的脚步已悄然进入到7月份,与传统汽车行业旺季“金九银十”时间节点越来越近,国内汽车市场会不会在政策的多重利好影响下,摆脱今年以来的低迷颓势,提升整体销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坦白说,本次《办法》的出台和广大消费者关系密切。
《办法》内容显示,允许多种汽车销售方式存在。这也将促进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新汽车销售形式的发展,出现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的局面。
以前消费者购车时,只能到4S店购买这一条路可以选择。但在新的《办法》中,最显著的变化就是传统4S店卖车渠道不再是垄断模式。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已有不少电商平台,包括国美、苏宁、天猫等耳熟能详的电商平台早已进入汽车电商行列。如何将汽车与互联网体系紧密相连,成为市场多元化竞争的关键。
记者注意到,在前两年昙花一现的汽车厂商互联网营销体系,有望借本次新政的“东风”,迎来一定的市场转机。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的实施将催生一系列汽车电商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不同品牌、价格的汽车产品,为日后汽车电商的发展奠定基础。
此外,《办法》还有一条规定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现如今,国内汽车市场上普遍存在着热销车型加价、捆绑销售、强制升级内饰配置等情况,据记者了解,有些热门车型在北京终端市场加价现象十分严重,实际价格比厂家指导价格要高3万-5万元,不少消费者怨声连连。“新政策出台后,加价销售与捆绑销售这类现象将减少,市场价格更加透明。”崔东树在谈及新政积极影响时说道。
12年的苦苦等待,如果仅有以上两点优势恐怕无法让消费者满意。而《办法》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这一规定的出台,有效解决了国内市场同车型在不同区域销售价格不一的问题,而从现在起消费者可以考虑跨区域购买,这样买车就可以真正做到货比三家。如此一来,无疑会促使经销商之间的竞争加剧,将有望进一步拉低汽车售价。
崔东树表示,《办法》的出台注定会加速汽车销售多元化趋势的发展,也会推动汽车流通渠道向三四线城市下沉,有效释放这些地区的消费潜力。从长远眼光来看,新政将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国内汽车市场消费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