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消费维权力量先从组织机构入手。7月6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挂牌成立,这是自《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7月1日实施以来,该省第一家依据《条例》而成立的消费者维权社会组织,也是具有代表性的基层工商“三合一”后的江苏首个区一级消费维权组织。
据介绍,鼓楼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不仅承接了原鼓楼区消费者协会的全部职能,还根据《条例》规定新增加了六项职能,包括:参加涉及众多消费者利益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听证会,并独立发表意见;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以及消费者的意见进行调查、比较和分析,并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消费者的意见等。
值得一提的是,为履行《条例》对消费者组织的定位和职责要求,保证消保委的公益性、公正性和专业性,本次全委会由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新闻媒体等各界专家学者198人组成,组成人员中无企业、行业协会等代表。
刘明清 本报记者薛庆元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