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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障 商业险短板待补
作者:聂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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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聂国春
  当你老了,靠什么安度晚年?大多数人的答案或许是“我有社保”,而能答出有诸如“企业年金”“商业养老险”的估计少之又少。事实上,在养老保障的三大支柱上,商业养老保险已成为一个明显的短板。
  为了弥补这一短板,国务院办公厅7月4日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多方面举措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意见》提出,到2020年,商业养老保险将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
  那么,如何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呢?中国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近日表示,目前我国商业养老险在养老中的替代率不足1%,《意见》的发布意味着商业养老保险在退休后领取待遇的比重将要增加。
养老保障压力加大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60岁以上人口达2.3亿人,占总人口的16.7%;65岁以上人口达1.5亿人,占10.8%。据预测,2050年中国老年抚养比将由目前的2.8∶1达到1.3∶1,养老保障压力继续加大。
  “打个比方,如果将我国所有的老年人组成一个‘国家’的话,那么这个‘国家’的人口将在全球排名第五位。”袁序成说,面对日渐庞大的老年群体,确保他们“老有所养”成为我国养老体系建设的重要考量。
  根据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测定,如果退休后的养老金替代率(即退休后的养老金收入/退休前的工资收入)大于70%,可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不会有显著变化。目前,主要发达国家养老金整体替代率水平约为75%,而我国仅为50%左右。可以说,我国的养老保障还有着”未富先老“的特征。
商业养老畸形发展
  根据国际经验,一国养老保障体系通常有三大支柱:其一由政府发起并承担责任;其二由企业发起,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其三是个人自愿建立的养老计划。但在中国,这一结构并不完善。“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建立养老保障体系,目前为止基本构建了政府、企业、个人的‘三支柱’框架,但发展很不平衡。”袁序成表示,目前我国是基本养老保险“一支柱独大”,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替代率水平不足1%,“三支柱”合计替代率水平距离发达国家平均水平还有不小差距,远远不能满足民众的养老需求。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规模为3.5万亿元,占养老金资产比重的比例是79%,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规模是0.93万亿元,占养老金资产比重的比例为20.9%,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金的规模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与之相比的是,美国、日本等国家商业养老保险的比重已经超过了35%。
  在6月23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保监会副主席黄洪介绍,2016年具备养老功能的人身保险有效保单件数6140万件,有效承保人次6532万。“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现在发展还是相对滞后的,与国际上比较,差距很大。”黄洪说。
税延养老险将试点
  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李长安看来,要让商业养老保险这条“短腿”站起来,就必须采取多种鼓励和支持性措施。其中,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做法。
  而在《意见》提出的一系列要求中,“2017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也成为最大的亮点。酝酿10年之久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终于有了最为确切的时间表。
  对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难以落地的原因,袁序成表示,试点工作涉及到多个部委,涉及税收制度、缴税方式、个人账户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以及保险产品设计等多个方面,这些都需要一个过程。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保险业在产品设计、制度制定、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目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已经有了初步的产品示范条款,税延保险制度框架和税延保险信息平台建设也基本就绪,能够确保试点政策出台后在较短的时间内落地实施。可以说,目前开展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时机已成熟,条件已具备。
  袁序成表示,下一步保监会将在财政部的带领下,与其他相关部委共同配合、共同努力,尽快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制定完成,确保在2017年底前落地实施。
产品设计立足保障
  袁序成指出,在设计商业养老保险特别是税延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时,在总体思路上是要坚持立足于保险保障的行业根基,充分发挥保险风险保障优势。
  在具体思路上,一是坚持“收益保证、长期锁定、终身领取、互助共济”的设计原则。收益保证,是指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在存续期内向投保人提供保证收益或最低保证收益,确保养老金安全稳健增值,有效防范投资风险;长期锁定,是指在产品存续期内,投保人积累形成的养老资金锁定于养老用途,使用目的明确,除特殊情况(如投保人死亡、全残等)外不得随意变更用途;终身领取,是指税延养老保险可以提供从投保人退休起开始每月或每年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的服务,也可以选择保证领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等期限,有效化解投保人在养老金领取期所面临的长寿风险。二是产品透明。老百姓的投保缴费、产品收益、保险公司的收费等信息清晰透明,可随时查询,防止销售误导。三是产品可选择。老百姓可在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中自主选择产品,也可在不同公司之间转移产品。四是确保资金安全。“这是产品设计的底线,要确保老百姓养老资金保值及取得合理回报。”袁序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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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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