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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整治财险产品“噱头险”将被注销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记者 聂国春
  继人身险之后,为期4个月的财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大幕正式拉开。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开展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市场乱象。
和“噱头险”说再见
  近几年,财险公司曾相继推出过“雾霾险”“中秋赏月险”“贴条险”“跌停险”博人眼球,而这些产品与保险本质相悖,遭到监管部门的叫停。
  为了让财险产品回归“保险姓保”,《通知》从产品“开发”“名称”“条款”“费率”等多维度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列出了11条整治重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是否符合《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违反保险原理、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情况;是否存在创新不规范、炒作概念和制造噱头、设计偏离保险本源、保障功能弱化等问题;语言是否通俗易懂、明确清楚,保险条款要素是否齐全,表述是否严谨准确;是否存在保险责任规定过于宽泛的情况;是否存在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相冲突的情况;是否定期清理保险产品,对不再销售的保险产品是否及时注销;是否存在违反《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精神的情况等。
整治分三阶段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3个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为全面自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为整改清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31日为监管检查阶段。
  在整改清理阶段,各财产保险公司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产品,按照问题的不同性质采取注销、修改等方式积极做好整改,及时纠正各类问题产品,确保公司产品的合规性。同时,对于虽然自查未发现问题但公司长期没有使用、没有出单且已有替代产品或今后不准备使用的“僵尸”产品,通过“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自主注册平台”对产品进行注销,增强公司产品的有效性。通过查找产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保险公司要完善产品管理制度流程。
引导财险回归本源
  记者注意到,这并不是保监会首次针对财险公司产品开展整顿工作,早在2008年,保监会就曾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针对市场上频频出现的违规产品,保监会还多次发函和进行风险提示。2014年8月,保监会连续对五家财险公司发布监管函,安诚财险、众安保险、美亚保险等险企在内的多款产品被叫停;今年1月份,保监会又下发《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开发对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认合法利益、承保投机风险、无实质内容意义等8类产品。
  某外资财险公司高管认为,这是保险监管从严的全面升级,过去财险监管多注重前端销售行为和后端理赔消费满意度,对于保险产品多采取日常流程制度管理。目前上升到整治要求,说明监管覆盖面更广泛,针对性更专业具体。
  “虽然财险比寿险问题暴露得少一些,但诸如不当创新的奇葩险、费率不合理、条款表述不明晰、免责过于宽泛等问题还是存在。”保险专家郝演苏指出,《通知》表明保监会将全方位大力加强监管,明确“保险姓保”,保障被保险人利益,维护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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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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