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被网友戏称为“虚假药品广告表演艺术家”的“神医”刘洪滨事件近期被曝光,也引发社会对医药广告乱象的持续关注。不少药品、保健食品在广告宣传过程中夸大效果、虚张声势,误导消费者,影响不容小觑。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就此发布《2017年第二期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消费警示》,通报了6家药品与食品保健品企业违法广告,提醒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产品功效以说明书为准,购买使用药品、保健品尽量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进行。
被通报的6家企业及产品名单如下:
1.广西强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益智康脑丸”。
2.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桂龙药膏”。
3.中美华医(河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甘露消渴胶囊”。
4.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越橘叶黄素天然β-胡萝卜素软胶囊”。
5.营养屋(成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营养屋R钙加维生素D软胶囊”。
6.厦门蓝湾科技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蓝湾牌氨糖胶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湖北省食药监局已将上述线索移交工商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