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农业部近日表示将继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建设工作,拟以追溯二维码为载体,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逐步实现水产品“从池塘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
农业部指出,一要建立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和产品可追溯制度,落实水产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制度,销售的水产品应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标签。
二要做到投入品、苗种来源可追溯,使用情况(日期、用量、地点)可追溯。
三要做到水产品生产主体和生产批次可追溯,实现同一天、同一池塘(网箱、养殖池)、同一品种产品来源和去向可追溯,部分名贵品种要实现单体追溯,例如龟、鳖、蟹等。
此外,试点单位须具备实现水产品可追溯的硬件条件,包括可追溯系统、计算机、二维码或标签打印机等,并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将企业产品生产信息、投入品使用信息和质检信息等输入到可追溯管理平台,做到从投入品到养殖产品全程可追溯。 (尚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