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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停业会员卡余额不赔 桂林消协发劝喻书促退款”追踪
“山水会”同意为消费者换卡
作者:周锦珊 顾艳伟


  本报南宁讯(周锦珊 记者顾艳伟)本报曾经关注的广西桂林市消费者协会发出公开劝喻书(详见本报5月29日3版《酒店停业会员卡余额不赔 桂林消协发劝喻书促退款》),劝喻桂林市榕湖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妥善解决与消费者之间产生的预付款消费纠纷,近日有了新进展。该公司同意将消费者原持有的“山水会VIP会员卡”更换为“悦泉会员消费卡”和“康芝霖会员消费卡”后继续使用。
  据桂林市消协秘书长张玉保介绍,消协5月15日发出公开劝喻书后,桂林市榕湖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态度有所转变,本已终止的调解又现生机。经消协以及旅游分局与该公司多次沟通协调,该公司中银山水会酒店分公司最终同意将消费者持有的“山水会VIP会员卡”更换为“悦泉会员消费卡”和“康芝霖会员消费卡”,消费者换卡后可以在桂林悦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康芝霖会所”继续使用。截至7月12日,在该公司指定的地点办理换卡登记手续的消费者有106名,其中有98人领取了相关会员消费卡,金额最少的为100元,最多的为11883元。
  张玉保说,目前,换卡工作还在持续中,直到换完为止,桂林市消协与旅游分局将继续跟进“山水会VIP会员卡”换卡进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今年2月以来,陆续有消费者到桂林市工商局旅游分局投诉称,桂林市榕湖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旗下中银山水会酒店分公司停业后,消费者持有的会员卡内余额未消费完,消费者要求退款,而山水会酒店分公司以“内部存在多次股权转让”为由,造成赔付迟迟没有进展。
  5月3日,桂林市消协和桂林市工商局旅游分局组织纠纷双方调解,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调解终止。
  5月15日,桂林市消协向山水会酒店分公司的上级单位——桂林市榕湖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发出公开劝喻书,要求该公司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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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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